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3 00:57:20作者 fast9527 (杰夫) 看板 I-Lan
标题 [征求]8/19,8/20包栋民宿30人
时间 Wed Jul 12 21:51:26 2017
板规2-F,未满30字,水桶 3天。
-闲聊-
今天一整天在外,所以多半时间都是用手机在关注,
现在来处理一下access板友的站内信发问。
forevergood的发文如果就板规"文字上"的定义是没有违反规定,
但是在"实质上"是一篇只要改地名就可以套用在其他地方板的文章。
这一种文章其实比较适合出现在关注公民群体的专业板,
虽然说宜兰人也是公民,但是在地生活还是本板的核心主轴,
理念的传递应当能贴近民众(套中国一个用词,要"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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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前处分过一个设计系小妹的文章,因为她通篇被人质疑跟宜兰无关,
我查过她的发文,她除了在这里之外并没有在其他板发问,
实质认定上,是跟宜兰有关系的,但是板规文字叙述与心中的衡量,我选择前者。
如果要凭心处理,forevergood的文章其实不用等到人家写站内信问我,
我自然会将话题就此打住,但这种处理方式将来可能被人诟病是"板皇",
或者是"drhkc与快乐伙伴的游园地",一直致力避免这样,但好像还是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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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会遇到各党县长初选,这里一定会是各方想要插旗带风向的地方,
如果照板规字面规则走,难免会遇到打擦边球的文章,
接下来与宜兰生活(食衣住行)无必要关系的,明确违反板规的照处置,
无法(板规1~8)可罚的目前是想到一个办法:
由板主视情况直接删文并并入当日水桶公告(可至精华区招领原文),
或者有更好的板规草案,欢迎提出,找时间来投票表决。
(如有一致共识,我可以直接增修于新板规)
不另行公告的话信箱可能会被塞爆?光是回应询问的信件可能就一堆了版规9可参考参考个人是认为发公告会好一点,再讨论吧
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3 02:07:00并在水桶公告里发也是可以,多一道工法
作者:
ilovettb (我爱踢踢逼)
2017-07-13 02:22:00无法可罚 ==> 由板主视情况直接删文不另行公告这比文字狱更恐怖连栽赃都省了恶心
所以你选前者 只要文字相关即可是吗那这认定可是非常宽松喔那以后只要文章有提到宜兰两个字就ok吗板规9是 我设的 如果想捅就捅不发公告实在说不过去
作者:
ricewine (紅標米酒)
2017-07-13 07:29:00不要给自己找麻烦如果觉得有争议,先征求修正建议再看看
作者: httt (逼自己半年不碰网络) 2017-07-13 08:14: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a151091 (鸭子)
2017-07-13 08:53:00个人支持严刑峻法,毕竟这边有一位一哥会闹版八卦版都如此,这边想必影响不大
我没说哦,不然会被说挑衅版友XD而且你那件是经典耶,看了心情94好
作者:
ricewine (紅標米酒)
2017-07-13 09:30:00那件有上新闻对吧? 伸个网址回顾一下
作者:
YuGar (深奥幽玄)
2017-07-13 09:31:00个人观点:一天一篇这种文章应还不算过份。不喜勿入就好了建议日后再议,免有针对某人而“因人设事”之嫌,不看就好而且紧缩发文有限制言论自由之嫌,而这次实质违犯程度难谓“严重”或“恶意”,依善意使用者的推定,在下不建议限制PS:真的不喜欢,嘘文铛一下就好,限制发文太残酷了点
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3 10:09:00回水晶:照理说,站内信也是告得了
作者:
YuGar (深奥幽玄)
2017-07-13 11:30:00[建议] 原文己被自删,又非恶意、严重,先请板友嘘文如何?
楼主:
drhkc ( ̄ー ̄;)
2017-07-15 02:48:00YuGar,是有想过,不过这有可能出现两派互洗推文数,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