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铭言:
: 标题: [申诉] 不服nknuukyo代理版主之判决
: 时间: Mon Aug 26 22:34:20 2024
:
:    原判决文
:    #1cp5VvZ_ (Christianity)
:
:    申述理由:
:    一案数罚且对判决理由不清楚
:    同时该判决有鼓励检举战的可能
:
:    原由:
:    df62于 #1cl_QqRG #1coAC0Oc 两篇文章之检举,其检举对象均为#1cipI6F2
:    在单一事件(文章)内df62用三个理由检举
:    1. 涉及个人恩怨
:    2. 泄漏个资
:    3. 引战
:    df62一个事件检举三个罪名,版主还累计加乘处罚,这样不是鼓励大家以后拼了命检
:    举,反正有检举有机会?只要成功几次,就能把不喜欢的人踢出去了!
     板规应该是以维护看板秩序为目的,这样是不是反其道而行了?
:
    法院判刑也是犯罪行为本来就有机会触犯多种刑法,这种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且df62
    本身是针对你检举,还达不到滥诉的阶段,至于用机率来取胜,检举会成功也是因为
    违反板规,不然你对他检举的次数你也应该要成功不是吗?
:    另外,版主对于df62的处分中,自动将处罚分类,使得df62免于水桶。
:    处罚次数的累记在新版规中并没有说明可以分类累计,就算版主认为应该要分类累计
:    那是不是也应该先公告分类的原则在开始使用呢?
    看情况,通常轻微违反板规又或板规没写入,也不会一次就水桶人家,单一事件
    屡劝不听,就是照规定来,板主本身就有裁量权。
    这篇是处理你的水桶问题,你对他指控由另外一篇处理案(了解中)。
:    240天的水桶是一个非常重的惩罚,是对个人在PTT使用权利的重大剥夺
:    希望版主与群组长能慎重考虑之。
:
     bigbow本身就是前车之鉴,故意且持续针对提名,本身就是一种挑衅,
     虽然你用代理板前面说词当辩解,但那指在合理使用的部分,
     我想请问为什么他的名字就只有你们两位会持续故意提起?
     不管是组务还是代理板主,本身就是以轻刑水桶为主,会动用到长水桶
     也是因为第一次、第二次、屡劝不听,只好动用到长时间水桶。
     (题外话,时间要浪费在自己喜欢的人跟物上,你们会关注在讨厌的人身上,且
     不断花大量时间追踪、反击,你们知道你们生命一部份时间是被自己讨厌的人
     占据,还乐此不疲彼此纠缠,这不是超矛盾现象。)
:    以下针对这次df62所提出的三项检举与我的答辩如下:
:    关于泄漏个资的部分,版主nknyunkyo已经于#1cnRrdyy表示 df62自行题到个人著作,
:    且常态性使用这些资讯。
:
:    个人著作本来就是公开资讯,且译者姓名本来就是著作的一部份,
:    这些都是公开资讯,何来泄漏之有?
:    如果要泄漏就必须要题及df62就是作者之一,这样才能让读者知道df62的姓名。
:    或者最起码要题及特定的关系,这部分判决中并没有说明其中的关连在那,是说只要提到姓名就触及泄漏个资吗?然而版主已经于#1cnRrdyy表示 由于df62 常常提起自己的著作,我们讨论到著作难免会题及作者,这样是矛盾的!如果这样就能被定罪那是不是大家都不能讨论作者了?因为每个人都可能跳出来说它就是作者之一!  基督信仰板是学术讨论区,为什么不能公开讨论基督信仰相关著作与作者呢? 这点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反复观看当初的发言,也找不到我那边有提到df62和作者的关系。
:   这个判决是不是有和版主自己发表的意见#1cnRrdyy相违背呢?
:
:    再者,df62指控我因个人恩怨泄漏个资。然而该篇文章中我并没有题及df62,又何来个人恩怨之关系呢? 今天df62自行对号入座且又援引
:    '个人恩怨'这个模糊的板规来检举,那还有什么检举是无关个人恩怨呢? 由于个人恩怨这个条款根本没有明确定义,当初制订该版规也没有设计240天这样重的处罚,板主现在的判决,是不是那新的板规处罚方式套用到旧板规上面? 现在到底要依循那个板规呢?
:
:    再说,是不是往后任何一个使用者检举另外一个使用者的违规行为,都可以被解释为该使用者因个人恩怨对我XXXX?毕竟在ptt两方发生口角的机率并不小。
:    这样的判决是不是有鼓励检举战之可能。
:
     全基督板会特意这样做就只有你跟bigbow,全板都知道df62名字,如果没人知道
     这书作者本身就是df62,我敢说,你根本不会一直帮他打书,就是因为大家都知道
     他是谁,而你一直用这件事当引子,不断提及他的名字,利用书本作者是公开资讯
     正当性不断做这件事,来达到自己想达到目的,不是吗? 作者都出来说不希望
     你使用他的名字,纵然是公开资讯,他依旧有权利去禁止你这样做,毕竟你已经
     侵犯他的私人领域范围,你的动机自己也很清楚,难道别人就不看到这件事始末
     是如何?
       如果大家都不知道,当然没关联性,问题是大家都知道,哪里会没关联性,今
    天你不知道df62真实姓名,你会一直po这本书的作者吗? 不会不是吗?
     直心是道场,何必做那些拐弯抹角的事。
:    最后关于引战的判定于旧版规中的定义为"主动寻衅未参与讨论之他人或团体"
:    可见未参与讨论为必要条件之一。然而,我在被检举的文章中所题及的对象是希腊教父传统中的神化教义这本书,这本书本来就在该讨论串被题及,
:    既然是属于原先讨论的范畴,又怎么会是未参与讨论的个人或团体呢?
:    同时,该本著作并非由我题起,我只是善意提醒大家注意该本著作的作者,又怎么
     会是主动呢?
     你跟他本来就有互有嫌隙,难道你会否认这件事,这样子善意从何立论?
:
:    df62的发文用词常常带有高度攻击性,同时他又习惯攻击别人后,诱使别人反击,再趁机找机会检举,要说是诉棍也不为过,特别光df62于八月分就提出了8次检举,平均一周题出两次检举。
:    这些数据不就显示df62本身才是一直在挑衅与攻击别人的始作俑者!
:
:    最后,这边列出df62于该检举案前后的言语,大家可以看看这样的发言,是不是一直在主动挑衅别人? df62不只是针对我!还有很多人都遭殃,只是大家不喜欢一直检举而已。
:    我欢迎大家用PTT搜寻引擎比对我come与df62的发言,这样比较之下,到底是谁在挑衅应该更清楚!
:
:    以下是DF62的发言摘录:
:    哈哈!有人作践自己到这个程度,也算是奇迹!:】
:    老夫可没你现在这么孬诶!老夫可是连环几刀直接反杀
:    玻璃心哦?敢说敢做,不敢负责?
:    有人气到发傻死命乱检举,还要怪我哦?笑死人~~~
:    有人气到发傻死命踩版规,还要怪我哦?笑死人
:    一楼的【属灵人】好好去翻判决记录
:    @m 本人与魏延没啥好聚的:p
:    本来想放你一马,现在吗?以礼相待
:    反正,TJC每次出场都会成为众人的开心果,倒也不错
:    come想方设法主动出击踩已经判决过的红线,行为恶劣无耻,请版方从严加重处理。
:    当然,come真的是越来越不上道。以前吗?还会假惺惺冒充‘鄙派专家’
:    come今天会堕落到这个地步了
:    估计我们‘自封鄙派信仰标准兼发言人’的come大哥没去过安那翰吧
:    当然,come要继续做‘渔民’,那是他的自由,本人尊重。
:    引用李爷爷的话了,免得come唧唧歪歪
:    以后,come就是地方召会的信仰准则了!阿门! 对come的卑鄙无耻下流的做法做一个
: 公开且正式的回应。(欢迎come加码检举本人骂他卑鄙无耻下流。被桶我也甘心。哈哈~
: ~~~~)
:    还有另一位,最近讲了一句话支持come。不过,他最近乖多了,所以就点到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