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组务征选-行政题目-eno4022应答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23-11-17 17:11:46
一、请查询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说明在批踢踢论坛的常态案件中,
  哪些元素常牵涉到程序利益,又有哪些可能跟实体利益有关?
  在批踢踢的常态案件中,程序利益方面指的是程序简单清楚有效率又公平,实体利
益则是处理案件时追求正确且公正。管理者不能求快而牺牲判决品质,亦不能为了求真求
全而罔顾判决实益(ex.禁言处分才10天却花三个月处理)。这两者时常处于互相对立的
状况,故应透过制订规定来予以调和,塑造一个相对有效率且相对周全的程序,使双方都
能信赖并接受最后判决的结果。
  举例来说,谁有资格提出检举?应该向谁提出检举?应该在什么期间内提出检举?检
举格式要件为何?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双方如何攻防?这些事项都涉及程序利益。而实体利
益则是指程序发动者他所可能得到之利益以及他方可能因此受到的不利益。
二、你是否支持【不受欢迎名单】的举措?
  如果支持,你认为配套应该如何设计?适用于哪些场域?
  如果不支持,请说明原因,并陈述替代方案。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有类似规定: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具解释”地宣布外交使团
的任何成员为不受欢迎人物。被如此宣布的人是被认为不可接受的,通常会将他或她召回
派遣国;如果不召回,接收国可以“拒绝承认该员为使馆人员”。一个人甚至可以在他进
入该国之前就被宣布为不受欢迎人物。
  而PTT站方的【不受欢迎名单】举措来自多重帐号管理办法,主要用于某些人利用多
个帐号发表不实言论或破坏看板秩序等,而查证属实得被列为不受欢迎名单,相应的处罚
是永久停权处份、能拥有本尊一个id、不得有其他分身、该使用者曾使用过所有认证信箱
一律封锁、不允许其以认证码注册、褫夺公权、赋予通缉之印记。
  我个人支持这种做法,首先使用多个帐号闹版是不能容忍的破坏看板秩序行为,对其
施予【不受欢迎名单】的惩罚,剥夺其正常使用者得享之权力,我认为合理正当。但是板
主与一般使用者权力上是不对等的,所以使用者分身闹版之外的违规行为是否也能适用【
不受欢迎名单】规定予以如此重之处罚;我认为除应检视是否该规定有违背PTT上位规定
外,更应检视其规定内容,确认有无违反比例原则或恣意滥权等情事。
三、请说明你就申请版面与废版的心证标准,并以宗教相关版面做说明举例。
  申请版面我认为应检视有无其必要性,是否其主要客群与现有看板有重叠。PTT现在
本就人数持续低下,人气凝聚不易,是否真的有分流的必要,应慎重考量。比如基督信仰
下本来应有大量人气,但分散成基督信仰板、天主教板、一神板等等,各板反而凝聚不了
人气,最后变成蚊子板,即便有人发文,回应也是寥寥可数,这就是开新版分流的风险。
不过也不用门槛设太高,毕竟有些是不做是不知道结果的,因此取而代之可以配套“看板
试阅制度”,如果新开的看板运营不起来,就限期要求板主(原申请开板者)检讨改善,
如果改善后每月文章数、推文数仍仅在个位数,甚至是零,那就收回看板。
  废板是一件严肃的事,尤其是宗教版面,我认为至少要满足二个面向才能考虑废板。
第一是文章数及推文数,如果一个月的文章数为0,推文数不到10则,我认为这个板就已
经在慢性死亡了,但考量到也许有一定数量的潜水众,他们虽然不讲话,但不代表他们希
望这个板废掉。所以第二就是至少要举行一次投票,看该看板的板友(有在那个板发推文
过的人)的意见如何。若投票人数少于一定数字(例如仅有10人或5人投票)且投票结果
赞成废板的人为多数,我认为该板就无存在之必要,可以进入废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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