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本案之症结点在于“这与后来基督教会的情况非常吻合”。
版友around14358表示其认为此为客观讨论经文内容
并发现预言中提及之现象与基督宗教相仿,
而版主eno4022则按其文意脉络指出这样的陈述方式表达了对基督宗教的贬抑,
而此为板规所不能容许的。
随后版友around14358举出例子说明他并没有实际进行指涉。
事实上这个例子所表达出的概念正是问题所在:
一般情况下,指出两事物具有类似的特性并不构成问题。
但其中一件事物具有大量缺点,并强调两者有相似之处,而且不确定两者是否有关联,
是否为“透过隐喻之方式贬低个人、族群等”?
尽管我同意在完全自由的学术讨论下,
探究“兽”与“基督宗教”之异同或许是个有趣的议题,
但这样的比较过程中似乎某程度正在替“兽”与“基督宗教”进行连结,
从而贬低了这样的信仰群体,
而这样的讨论又发生在基督宗教信仰版中,
因此这样的议题如版主eno4022所认定不适宜进行讨论。
故原判决仍成立,
不过建议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形中可随时修订版规细项
在可能的状况下罗列应避免的讨论方向,如基督宗教污名化的可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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