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tocyeye相关案件-无脉络版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8-08-23 17:49:52
既然你们双方都很希望我仔细看,
那这里我就不用【不负责意识形态判断】这类方式去规避。
这篇是不讨论脉络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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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stockeye所提出的部分:
一、水桶与警告状况-
   
  尚难合于【制造假言论】的板规所示状况,
  应视为该两段重复贴文,为陈述是否有评论其他宗教之佐证。
  故,不成立。
请撤回原告stockeye之水桶与警告。
二、就检举yaqqq违反规定之部分-
  于检举yaqqq不当引证之文后,yaqqq板主共写了21篇文章,
  但内容皆与【stocyeye是否有在buddha做过修改推文之行为】无涉。
  故,裁判yaqqq板主严正警告一次,并于buddhism对此项指控予以更正澄清。
  如果yaqqq板主能于七日间于本板善尽举证责任,
  证明stockeye确实有至buddha板做过此行为,
  则不予警告,亦无需于buddhism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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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yaqqq所提出的部分:
一、请组务特别加重判决至三个月:
  此类请求实不合法理,
  参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条规定:
  ‘由被告上诉或为被告之利益而上诉者,
   第二审法院不得谕知较重于原审判决之刑。’
  以顾及程序法理上之“不利益变更禁止”之原则。
  且yaqqq既有该板之司法权,依其所行之板规处以一个月处分,
  认其处分期间不够,请诉上级审在不变更适用板规之前提上加重被告判决,
  实有未当之处。
二、另设看板:
  此建议虽值得考虑,惟其名称不应叫做“引述维基百科弄臭全宗教板”,
  组务并不认为本板是让板主屡发戏言的地方。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08-23 18:01:00
感谢小组长还给我清白
作者: yaqqq (^^)   2018-08-23 20:21:00
[stocyeye是否有在buddha做过修改推文之行为]请问小组长,我何时有指出此义??? 怪哉~~还有:“断章取义”的截取别人的推文,贴在自己的文章下面,不算制造假言论,可以再解释清楚一点吗?不然所有板友如此效法,如何管理之? 感谢~~第三: stockeye在此文 #1RGtkrb5 (HumService)说过:此举为制造纠纷。 我可否依组务文章的自白当证据。感谢stockeye的自白,谢谢~~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08-23 22:27:00
推文[意图]制造纠纷,跟制造纠纷不同,小组长已经判断noonee: 到底哪来的嗔心?<---给小组长判断,其他版友之前对yaqqq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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