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yogi申诉回复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6-07-08 12:23:14
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不告不理释疑]
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这两者看似讲同一件事,
但实务上却是有可能冲突的。
打个比方,
A内容就是明显不合于板旨,
如果这些A内容引发B批评,
B批评的力度超过其他CDE尚合板旨的内容(板主判断与共识),
这时批评的B文章(例如批评妙X文),
是否纳入不当文章的范畴,就有比较大的讨论空间。
因为不合乎板旨的A内容,本身发文于该板的疑义就很大,
然而它的判断理想上最好有‘一定的共识’作为前提。
简白的说,
如果你很不喜欢某个教派的说法,
认为那是附佛外道之类的存在,
你应该用更理性更详实的方式,把种种疑点陈述出来,
让其他受众更接受你的说法,形成共识,
而在共识形成后,不论有无依板规处置,实际上这些文章的影响力也会骤减。
组务个人很不喜欢用‘态度’诉诸一切的说法,
因为它的判断很主观,而且常常是无力进行论述时,才拿出来用的东西。
不过为了实务效果的考量,
或许可以多注意一件事:
如果用很激动的态度去把很多疑点用很确切的方式批判,
对方却还是很礼貌的回应时。
搞不清楚状况的一般受众,
他们对你发言的反应往往不会合于你们原本的诉求。
至于板务采‘告诉乃论’法理为主,‘职权主义’为辅,
这里组务大致是可以接受的。
虽明显不当的文章板主的确有主动处理的必要,
界限模糊的事件,由当事人或相关人提出检举,
这样的作法并不算太大的问题。
个人对板主方的建议是:
厘清何谓‘明显不当’的教派特质,例如有个人崇拜现象等等,
将其纳入板规提醒,
若看某教派十分碍眼,觉得它侵犯到你的某些核心价值观,
该教派却尚未出现此类特质时,形式上则应给予尊重。
‘告诉乃论’的讨论,也可以参考上一个判决文,恕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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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a板主违规删除推文】回复
按板规10.2,
未经原作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文章及推文内容,而导致事实真相扭曲。
此处thismy板主修改他人之推文,似有不当之处。
惟板规10.2后有言,
(如果要删除推文,请先来信告知板主,待板主确认过后,再行删除。)
亦肯认板主有删除推文的权力。
不论此规定的形塑你们是否认可,
就板规上板主方是很难说其违规的。
故组务判断,与其说这是违反规定的问题,
可能更接近是价值观、道德、修养之类的差异。
虽然板主有权利删推文,
但如果以诚恳理性的态度采专文形式对板规提出建议,
相信thismy板主应该有容人之量。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8 14:15:00
关于删除推文的解释,这样是否意思是说板主在任何情况中都可以删除自己文章中的推文呢?你的判决我接受,这条板规的设计用意我以为是让板友可以在板主核可的情况下删除文章中或有违规情事的推文,但是这个判例出来以后,是否会赋予板主在无关板务执行的一般看板讨论中有过大的权力?如果这样的球员兼裁判被认可的话,照板规有很多是板主权限的规定,例如违规文字的认定,这样是否板主都可以依照其权限,而在当事人是自己的时候也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处置,而也被认定是合于板规规定?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6-07-08 15:25:00
当公告写清楚 只讨论a事件,其他事件勿涉入时....版友仍无视邓明,一再触犯板务文章,早就违反规定了。若公告的内容版友可以无视,还怎么管版? 你还是别闹了佛法板不是你家,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正如小组长说不可回公告文,你回了又在那吵可以讨论 这是?请学会遵重好吗?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8 15:45:00
你那篇文章标题不是公告。 还是说只要是板主发表的文章一律视同公告?既然不是公告 我就不把里面你写的东西当作公告的效力看待,只当一般板友讨论看待你可以不必现在急着去改标题 我都有存盘备份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6-07-08 16:32:00
一样,我的内文就是讨论板务,少在那扯蛋一固普通板友先在内文写 不欢迎XX讨论,还故意去闹时我也会容许他删文 搞那么多东东是为了什么 呵好好的虔诚学佛 为一口气在闹像个什么 请平静你的心...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8 16:46:00
所以板主发板务讨论文时 内文视同公告的效力吗?我没听过什么行政院发言人的话等同行政命令之类的例子呢。我推文也只是要讨论板规的讨论不应该被排除,你要觉得这叫闹那也没办法一个心无法平静下来的人,看到别人的理性发言也都只会觉得是来闹的吧。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6-07-08 17:37:00
就算是版友,你也是应该被删 还要再次教你?不告不理还不够丢脸?尽拿一些没问题的事想上诉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8 17:49:00
你看看你的态度。申诉检举本来就是体制内规定的管道,有申诉有检举就有胜败诉,你作为一个执法阶级的板主是这样在嘲讽申诉,这就是你的高度囉。当一个在看板都规规矩矩照板规在讨论 遇到争议也规规矩矩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诉的乡民在行使他的权利时,你就是用这样的态度在嘲讽它人行使权利。你的确不适任板主。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6-07-08 18:11:00
大多数版友觉得我适任就够了,你慢慢找新东西上诉吧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8 18:12:00
我没有在上诉啊 我现在单纯在管道内发表我对判决的想法。至于是不是多数板友觉得你适任那也不是重点。你的言行态度才是定义你自己格调的决定因素。比如说川普应该也很多支持者不过他的格调在哪则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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