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sitos与pokky两位组务,
近日灵板多有纷争,但纷争后疑虑不是越见越明,
反而是越掩饰越不明朗。
故小弟提出下文,望该板板大thismy协助厘清,
无奈因此被删文,但被删文事小,真相如何事大。
故于此提出,希望sitos与pokky两位组务大哥可以帮忙厘清这些问题,
纷争至今为止,我已接受不少欲提罢免之信函,但我总觉得这些信文不值一虑,
盖窄化为罢免与否,反而让真相如何顿生失焦,
以下为11/2晚间之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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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吾友,吾更爱真理。
然而这爱真的心,不免让我心里多了许多问号,
在此作些争点整理,望板大兄不吝释疑。
争点一:
按公告文中,引述爻杯不足以作为证据一辞之事
该公告不免令人有如此的联想,彷若此次事件,起因于todaybear把爻杯作证据,
而非是针对其论述矛盾作为相关论证。
此处不才弟没太大想法,
但据悉:您已接受todaybear的事实证据非指爻杯,而是引用3c自己的推文
不知此事属实否?
若是属实,难道不清楚这样的公告内容只是让人误认todaybear就是个把爻杯作证据,
去诬陷他方的迷信傻瓜?
弟个人对此争点之两造皆有怀疑,
望两造能公开对质,或提出书面证据,
此证据不接受copy、paste形式(易造假),
只接受printscreen后的原始图档,可传至ptt缩图,供大众检验之。
倘若todaybear提不出相应证据,我一定支持把他水桶,勿令其再妖言惑众;
但倘若此证据提出后,一翻两瞪眼对thismy不利,却以断止再论之形式阻绝再议。
那么我想这已不只是误会问题,可以说是人格问题。
争点二:
原文为可受公评之事,恕不才弟引用之:
To thismy: 不是有人跟他约车站?? [10/22/2013 00:05:36]
★thismy 我不知情喔 [10/22/2013 00:05:48]
于此对话中,本来小弟是打算当天去吃爆米花观礼看好戏的,
但无奈找不到原文,无法确定是那间城隍庙便不了了之,
然板大在该时对于CT两造相约一无所悉,
显见当时并无留意该文。
那么弟想请问的是:
您很确定你那时执律真的都很清楚前因后果?
还是照您当时寄给我的主观判断:两个都很怪?
弟想比照您在组务区对sitos的要求,
摸著良心说,执律前是否都查阅过前文?
争点三:奇异的‘闹板’与‘道理讲不通’标签
承蒙贵板贴上个‘闹板’与‘道理讲不通’的标签予弟,
弟想破头不太明白,平素自认争之以理、引之以据,
虽偶有模仿他人荒谬之玩笑文章,尚不应该构成闹板一事;
然城隍爷之灵验与否您自可不认可,吾亦赞同此处欠缺相当之因果关系,
但让吾疑惑的是:
为什么据理以争被称为‘闹板’,
而持很可能比城隍爷爻杯更扯的XX占卦所下的价值判断却不是‘闹板’?
此处不才弟非常疑惑,望板大兄释疑?
此文尚有争点四与争点五备考,不过先见板大回复再决定如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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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也许是察觉小弟就这些标签颇有不满,
在thismy把公告修正后,
原本在他人身上所贴的‘道理讲不通’已经拿掉,
这是进步,是好事。
然而更基础的部分:
此公告含有‘让人误认todaybear就是个把爻杯作证据,去诬陷他方的迷信傻瓜?’,
之暗示部分,却未作出修正。
倘若todybear与thismy的私信内容,todaybear所言属实,
在todaybear澄清事实一文被thismy所删后,
thismy曾私信告知todaybear以下事实,并承诺在公告作出修正:
thismy已接受todaybear的事实证据非指爻杯,而是引用3c自己的推文
然而目前的公告还是有很明显的不公之处,
(之前的纷争,经小弟提出质疑后,todaybear亦将中间两封私信公开受公评,
应可见:并未指涉需重罚3C一事。
反倒是:thismy之前的发文带有过份上纲与人格影射。)
最后,我想澄清的是:
本人不在乎水桶与否,但对于真相如何,
期望两造能公开作个讨论,这个要求我想并不为过。
另检附部分todaybear所解释之文件图:
http://ppt.cc/i2kK
如两位组务大同意得到更多资料,
于可受公评之事,其私信内容若能两造同意公开,也许便不会有那么多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