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Buddhism 板 / flamerecca 板主 / 原申诉文 #1HVMOvh7

楼主: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3-10-01 18:29:22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 我想声明
: : 过去如何判案 并非这次检举的内容
: : 这次检举的内容 只有一件事情
: : 就是
: : 文章代码(AID): #1HEgOcra (HumService)
: : 判决主文:
: : 此次检举内容 不构成违反版规五的条件 故检举不成立
: : 这件事情。
: : 请小组长不要继续拿其他板主在我未上任之前的判案要求我解释
: : 以上。
: 根据 #1HEgOcra (HumService) 所转录之公告 #1HEgNbUm (Buddhism) ,
: 该判决公告系依照 #1H89IK6I (HumService) 中对板主的要求:
: 板主应以与先前相同之标准“未先询问本人而自行错误推论本人推文意思”
: 作为判决依据,并请板主依先前判例之标准作出一致的判决,而作出重审。
: 而 #1HEgNbUm (Buddhism) 重审的判决,亦未以与先前相同的标准作判决,
: 且无法与先前判例有一致的判决,目前对判决的解释皆倾向采用了新的标准。
: 若 flamerecca 板主无法作出解释,请其他板主提出解释。
: 如果板主无法解释前后判决的一致性,我会再要求重审。
回小组长,
此乃未结案文之一件。
作者: sitos (麥子)   0000-00-00 00:00:00
本案申论期限至 2013/10/25 日止
楼主: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0000-00-00 00:00:00
不是20天吗?提出日是 10月1日
作者: sitos (麥子)   0000-00-00 00:00:00
因为没照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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