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刑总二课程不符先修规定者加签事宜

楼主: yu32235 (醉卧闲看江湖老)   2010-09-16 20:56:39
修习刑总一未通过,而欲加选刑总二的同学请注意:
一、近有部分选修刑总一未通过之同学询问是否能够加选刑总二课程,但依据
学校之规定,原则上未修习刑总一通过的同学不得加选。
二、但是刑总二为法律系必修课程,若不允同学加选可能会对毕业期间和将来
选课造成极严重的影响,所以本课程开放有信心及准备能修习通过的同学
依“特殊情况教师同意加签”的方式加选。
三、这种加选方式必须要等加选时间(即日起至9/25)结束后,连上info网站
打印“教师同意加签单”,在其背面注明理由后,从9/27(一)开始拿来给
老师同意签名,更多详细资讯请参考https://if191.aca.ntu.edu.tw。
四、原则上老师不会审核同学要以此方式加选的原因,惟再度强调,请同学确
认自己已经做好修习本课程的准备,以及认真到底的决心再来加选,以免
徒然浪费时间和精神,又没办法学到东西。
五、确定要加选的同学请踊跃出席上课和课辅,并密切留意板上的相关课程资
讯。若仍有问题,可以在课堂上找助教或来信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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