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老师交代要发还期末考卷,
如果想提早看考卷、了解一下成绩如何,可以在最近来拿考卷,
对成绩不满意或有问题的话,也可以顺便个别说一下答题上的问题。
原则上“每周五的下午三点到五点”,
我会在霖泽三楼走廊等大家,
但是请要来拿考卷的同学在当天下午两点以前写email告知我一声。
当然暑假期间没办法来拿的同学,
开学的第一堂课也会把考卷发还。(还有期初考别忘了~)
另外,关于期末的总成绩,
开学时讲的计分方式是小考各占20%,课辅占10%,期末考占50%,
而大家查成绩时看到的期末成绩是(调分后的)小考成绩、课辅成绩、
再加上期末考(不加分)依上述比例计算后,加总成绩五分而得。
加五分之后如果还是不及格,就不再加分了。
以下附注大家答题上普遍有的问题,给大家参考一下。
或许也可以做为以后答题的参考。
林琬珊
d98a21008@ntu.edu.tw
答题上普遍有的问题是:
1.没有清楚说明“怎样的情况下就是到达着手”或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己意中止”
这个问题在着手、不能未遂、中止未遂的判断上,特别明显
举第二题为例,有些同学完全没有引据任何判断标准,
就直接写“某甲之行为是己意中止”,
改考卷的人如果只有看到这样简短一句带过,
心里就会os:“这个挖码哉”,
答题的重点就是必须说明为什么是己意中止或者是为什么不是己意中止而是障碍未遂
这题主要要考的就是到底要成立中止未遂还是障碍未遂,
某甲的整个行为从客观上来看是否可以判断为己意中止,便是重要的关键,
所以,不管是要采取通说的法兰克公式或者依据老师的客观判断,
都必须要提出判断依据,
并且要说明题目所示的事实和那个判断依据是否相符、
依照这个判断依据来判断的话,会产生怎样的结果,
总之,不论判断结果(中止未遂或障碍未遂)为何,都必须附具理由详细说明。
所以比方说是否是己意的判断,老师的判断基准是客观标准,
也就是必须去看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中止(放弃犯罪),
如果一般人在同样情况下都会放弃继续进行犯行,
犯罪人也放弃犯行,那这是障碍未遂,反之才是中止未遂。
在第一题的未遂犯也有同样的问题,特别是在着手时点的判断,
这题的着手时点的判断,会影响答题,
如果认为着手时点在“放置”炸弹时,会成立障碍未遂,
若着手时点往后挪到引燃导线或某乙返家时,那就必须讨论不能未遂,
着手时点的判断在这边就必须详细说明。
不过答案到底是哪个倒是比较无所谓,说明自己得出结论的过程比较重要。
2.主观要件
这学期一个很重要的上课重点就是构成要件要素都是纯客观的,
所以如果有人手滑加进主观要素,就会被扣一点分。
3.另外,有同学在答题时把重点放在刑分,
虽然如果原则上写的是对的、分析的也OK,看起来是没问题,
但是因为课程是刑总,所以没有针对刑总的考点来做答的话,
多多少少会影响分数,
下学期考试的时候,也要稍微注意一下这点。
(以后考刑分的时候,也不要因为很爱刑总就遗漏刑分的考点喔)
4.“退步言之”
顺便说一下考试的奥步,就是一点点小技巧,
当你写答案很顺利的写完了却发现奇怪没有考点时
(或者你觉得好像有点争议却又好像没有太大问题的地方),
请善用“退步言之”,把可能的争点凸显出来,
挽救一下成绩。
比方说第一题,着手判断在“放置”炸药的时点的话,
那后面因为行为人根本没有中止行为,结果没发生,一定会成立障碍未遂,
写到这里简直太顺了、有如神助,
就要想一下是不是有东西没有考量到或者判断上有歧异,
如果想到可能是着手时点有不一样的判断可能的话,
那就可以补充说明:
“退步言之,如果认为着手时点在后面一点的话,那就有可能成立~”等等。
这样答题就既完整又保险了。
5.考后讲解答案的时候有个地方漏掉了,
中止犯那题题目有提到某甲因为自己内心的情节,所以停下动作,
这一点与己意的判断是没有关系的,
至多只影响到第57条的量刑,要请大家注意一下。
以上。
有问题的话再提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