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内政部对取得中国身分证选举资格做出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5-01-06 03:34:58
这个解释其实并没有那么难懂,基本上就是禁止公务员双重国籍,因为公务员对国家有忠
诚义务,如果你还持有其他国家的国籍,如果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要如何效忠中华民国,
所以只要持有中华民国以外国籍者都必须在就任一年以内放弃其他国籍,否则主管机关得
撤销其当选资格(国籍法第20条)。
杂草法盲听不懂,一直在跳针一个中国,我就问在现行中共仍不放弃对台使用武力的情况
下,一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是要怎么效忠中华民国并对抗中国,连这基本的道
理都不懂,在那边一直跳针一个中国,说还要去声请释宪,是脑袋坏去了吗?有哪一个国
家会容许自己国家的公职人员持有敌对国家的国籍?没把你当作间谍抓起来关就不错了,
还想当公职人员?真是痴人说梦话。
※ 引述《cutbear123 (皇帝熊)》之铭言:
: https://reurl.cc/36b9a0
: 昨天内政部网站发的文
: 用来解释最近的中国身分证跟中配选举资格的问题
: 有点难懂所以上AI:
: —————————————-
: 1. 事件背景
: - 内政部发现5名里长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有民意代表批评此举是在进行政治清算斗争
: 2. 内政部的回应与法律依据
: - 强调这是依法行政而非政治清算
: - 引用国籍法规定:
: - 民选公职人员须在就职前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
: - 必须在就职后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供证明
: 3. 重要法律解释
: - 行政院于112年5月明确指出:
: - 两岸互不隶属是现况和既存事实
: - 中国大陆人民与中华民国国民有明显区别
: - 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
: 4. 执行措施
: - 内政部已在98年3月30日和113年11月12日两次发函提醒:
: - 要求各级民意机关和县市政府在相关人员就职前告知国籍规定
: - 具双重国籍者必须依法放弃外国国籍
: 5. 对大陆地区人民的规定
: - 若已依法注销大陆户口并取得台湾身分
: - 转换为中华民国国民后担任公职
: - 同样需要遵守国籍法规定放弃其他国籍
: - 未依规定办理者将被解职
: 内政部强调这些规定是基于:
: - 公务人员与国家间的忠诚信任关系
: - 贯彻法治国精神
: - 依法行政的原则
: ————————————-
: 重点就是5
: 台湾人跑去拿中国身分当然没资格
: 而中配就算取得台湾身分
: 如果要选举 依然要放弃中国国籍
: 至于你弃不弃得掉不干我的事
: 嘻嘻
: P.S. 突然看到3其实满核爆的
: 感觉是两国论 舔共仔要跳脚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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