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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内政部网站发的文
用来解释最近的中国身分证跟中配选举资格的问题
有点难懂所以上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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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件背景
- 内政部发现5名里长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有民意代表批评此举是在进行政治清算斗争
2. 内政部的回应与法律依据
- 强调这是依法行政而非政治清算
- 引用国籍法规定:
- 民选公职人员须在就职前放弃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
- 必须在就职后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供证明
3. 重要法律解释
- 行政院于112年5月明确指出:
- 两岸互不隶属是现况和既存事实
- 中国大陆人民与中华民国国民有明显区别
- 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
4. 执行措施
- 内政部已在98年3月30日和113年11月12日两次发函提醒:
- 要求各级民意机关和县市政府在相关人员就职前告知国籍规定
- 具双重国籍者必须依法放弃外国国籍
5. 对大陆地区人民的规定
- 若已依法注销大陆户口并取得台湾身分
- 转换为中华民国国民后担任公职
- 同样需要遵守国籍法规定放弃其他国籍
- 未依规定办理者将被解职
内政部强调这些规定是基于:
- 公务人员与国家间的忠诚信任关系
- 贯彻法治国精神
- 依法行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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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就是5
台湾人跑去拿中国身分当然没资格
而中配就算取得台湾身分
如果要选举 依然要放弃中国国籍
至于你弃不弃得掉不干我的事
嘻嘻
P.S. 突然看到3其实满核爆的
感觉是两国论 舔共仔要跳脚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