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可能受理的啦,因为根据宪法诉讼法的规定
第 55 条
各法院就其审理之案件,对裁判上所应适用之法律位阶法规范,依其合理确信,认有牴触
宪法,且于该案件之裁判结果有直接影响者,得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违宪之判决。
法院只能就适用法规是否违宪声请释宪,但对于法规的统一解释,是要回到最高法院大法
庭去处理啦,林益世的案件就是这样处理的(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号(112年03月02日
)),宪法法庭才不会管你这种鸟事啦。
※ 引述《deathcustom (Full House)》之铭言:
: 先上法条
: 立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
: 立法委员每人得置公费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员聘用;立法院应每年编列每一立法委
员
: 一定数额之助理费及其办公事务预算。公费助理与委员同进退;其依劳动基准法所规定
之
: 相关费用,均由立法院编列预算支应之。
: 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
: 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得编列议员助理补助费,补助各议员聘用助理;助理补助费
总
: 额,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每月不得超过新台币三十二万元,县(市)议会议员每人每月
不
: 得超过新台币十六万元;并应于全国公务人员各种加给年度通案调整时,比照其通案调
整
: 幅度调整,调整后之助理补助费总额及实施日期由内政部公告之。
: 以前项助理补助费补助聘用之助理,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应至少聘用六人,县(市)议
会
: 议员每人应至少聘用二人,均与议员同进退。议员得聘以日薪计之助理,其日薪累计之
月
: 总支出,不得超过前项助理补助费用总额四分之一。
: 前项助理适用劳动基准法之规定,其劳工保险费、全民健康保险费、劳工退休准备金、
加
: 班费、不休假加班费、资遣费及职业灾害补偿等依法令应由雇主负担费用部分,由议会
于
: 不超过第一项规定总额百分之二十内编列预算支应之,并得以所领补助费之额度比照军
公
: 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酌给春节慰劳金。
: 议会应就各议员有关第一项、第二项助理补助费总额与分配情形、助理聘用关系及第三
项
: 所列各项费用之支应情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 拿这条释宪并不能真正消除是否贪污的疑虑
: 因为立院组织法第32条第1项只是定义公费助理的聘任与预算编列的基本原则
: 一审里面得心证的一个关键在于
: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650号刑事判决乃揭橥:立法委员自不得任意以助理补助费
支
: 用其办公室或服务处等开销,纵使以浮报人头助理薪资之方式,将诈取之公费助理补助
费
: 用于办公室或服务处等花销,仍非无不法所有之意图等旨,而为本院所采取。
: 只要高虹安有浮报,依据最高法院的判决意旨,那就是有不法所有之意图
: 有这个最高院的判决意旨在前,这个申请释宪
: (1) 很可能不被受理(就算开的成宪法法庭)
: (2) 就算释完宪回到原点可能还是一样会回到一审的结果(可能刑度会有差)
: ※ 引述《h100733 (彩虹糖)》之铭言:
: : 高兴太早
: : 高院法官之所以提释宪
: : 是因为很多议员都因为诈领助理费而关进去
: : 但是否适用于立法委员,规定太模糊,
: : 其关键在于《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下称本法)与“地方民代补助条例”第6条之制
度?
: : 计、性质是否相同,惟此部分尚有疑义;且本法在实务上应如何合法操作、立法者未
规
: : 事项得否由个案法官进行审查,亦非无疑。
: : 现在是要提释宪,让司法有个标准啦
: : 也就是法律规定不够清楚啦,不是帮高虹安脱罪啦
: : 不然议员涉诈领助理费要关,立法委员诈领助理费不用关有这种事?
: : 还有一种可能,到时议员跟立法委员通通不用关,除罪化
: : 跟当年的国务机要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