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urt0043 (红色十月)》之铭言:
: 很棒,你讲得跟我一模一样,
: 也跟这个最高法院讲法一模一样:
: 是不是自白、是传闻证据还是直接证据,
: 都取决于你的“待证事实”是什么!
: 现在柯文哲案的待证事实是什么?
: 是“收受1500万元”!
: 而不只是“1500就是1500万元” 。
: 现在检察官就是在混水摸鱼,把“收受”混在裹面一起讲。
: 运作手法就是:1500 = 1500万元,而且是柯文哲所制作,
: 就是柯文哲说谎,
: 只要我证明柯文哲说谎,我就不用证明柯文“收受”,
: 收受的人时地事物都不用跟着证明。
: 很贼啊! 因为很多法官,
: 尤其是二审以上的老法官哪还管什么证据法则,
: 这种诉诸情感的方式,对他们超有效。
老实说我看不懂你在说什么
检察官主张excel是柯文哲收钱的帐本
如果以上事实为真,那么excel就可以柯文哲收钱的直接证据
那么要如何证明excel是柯文哲的帐本?
1.柯文哲和陈佩琪都指认随身碟是自己的
2.里面有柯文哲家人照片
3.里面有柯文哲和蔡璧如的私密对话,外界无从得知
4.里面有台湾民众党的私密档案,外界无从得知
5.excel帐本里面其他人的捐款和日期都对的上,写法与1500不写1500万相同
6.橘子曾经抱怨自己收钱好像车手,柯文哲在笔记上写晶华->orange出国,橘子在国外不
归国
7.柯文哲说指见过沈庆京1次,其实有10几次,每次见面京华城案都有重大进展
以下不详列
上面1~7的间接证据能不能证明柯文哲收了1500万?
不行!但是检察官要用上面的间接证据来证明或补强excel是柯文哲帐本
进而证明柯文哲收了1500万
能不能让法官在心证上产生确信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