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是废死派
废死是必须的
不过废死的配套
我觉得应该要有酷刑
例如凌迟 人彘 鞭刑等
然后纳入连坐法 亲密家人与直系三等亲连带受罚
以酒驾来说
只要酒驾 就是三年起跳 没有上限
服刑期间 要受鞭刑 依照犯法的严重程度 可以每周一鞭到每日一鞭
如果让人受伤 就是十年起跳
让人致死的话 直接无期 家人连坐十年以上 依照严重程度来处理
然后依照罪刑的严重
从鞭刑>凌迟>人彘
但是绝对不能让犯人死
然后受刑都是实况 让人们警惕
性侵犯 就是直接去逝(不是化学 参考太监)然后无期+凌迟或人彘
像最近阿北的案例
如果最后是图利
就是受刑期间 每日鞭刑 至少五年 然后家人连坐
这样我相信 台湾一定会变成美好国度 就算有人想犯罪 家人就是最直接的防火墙
毕竟你不怕被鞭 家人会怕
当初日本就是连坐+重刑 让台湾进入治安良好的时代
应该要借镜历史
然后外国人犯案 没有特例 一率以台湾法律为主
这样犯罪率一定会下降 然后也不需要死刑了
废死联盟跟反废死 应该也可以放下歧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