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国昌老师在7月20日时质疑宪法法庭在19日公布的宪暂裁字第一号没有如同往例
标注主笔大法官。
https://i.imgur.com/NTBpFIJ.jpeg
结果当天司法院就发公告说明依照法规,裁定不需要标注主笔大法官,往例会在判决出来时
一并公布主笔大法官。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7-1130042-fb422-1.html
现在已经是22日晚上了。
请问国昌老师有就司法院的解释做出回应了吗?
我想很多小草都还在等国昌老师以大法官的法官之姿呛爆司法院的搪塞之词耶。
国昌老师不要让人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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