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国昌不打算在法律圈混了?

楼主: millennial (早起的虫儿)   2024-07-22 22:19:33
因为他今天的标题是“看看宪法法庭在搞什么”,拿着裁定书一段一段反驳,令肥宅深感好奇。
所以很变态的跟完他今天的直播,后面观看人数到达六千五百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跟一样是好奇宝宝
最后还向大法官下战帖,要来场宪法大辩论。(于1:37:27)(应该都加上时间轴的,
但是我懒…以下整理内容有错误,也是出自我个人的学识不足导致的误会,绝无恶意)
(https://www.youtube.com/live/_jIIj-HqdOI?si=FGqLtmJBGwnnMdKa&t=5848)
以下大概整理葱哥论点(个人非法律专业的粗浅理解,可能非本人原意仅供参考):
一、推论主笔法官为自顾自唸十几分钟的大法官,理由为裁定书用字遣词与当日相似。
二、尤大法官要求以书状补充“反质询”是否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但是裁定中未提
及。
三、宪法诉讼法确实未规定“裁定”需纪载主笔大法官。
葱反驳:“但是你有列出大法官同意与否名单,这个也是未规定准用的项目耶!”
并以111年宪暂裁字第一号与112年宪暂裁字第一号反驳,前两号有标注主笔大法官。
四、当初柯说立法过程违宪,大法官不敢说立法过程违宪。
五、暂时处分不符合四要件。
(宪法所保障之权利或公益、难以回复之重大损害、有急迫必要性、无其他手段可资防免)
五、狂喷暂时处分中利大于弊的用词。
(心得:难道要让冲突加深?
这个裁定出来后吴宗宪就放软说会修法到合宪了,很明确达到缓和朝野冲突。)
六、喷“侵犯其他宪法机关职权范围”:立法院什么法律都会影响到行政权!现状行政权
不鸟立法院!监察院调查权不彰!
七、此裁定推翻585!许宗力当初是少数意见、主笔大法官当初的鉴定意见不赞成立法院有
调查权,所以现在整盘翻!
八、喷“行政院对立法院所负之责任,乃属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下之政治责任,不是法律责
任。上开规定将宪法上之政治责任规定,立法转换为法律责任之结果”:
行政官员有负过政治责任吗?陈时中签约说谎没事呀!如何追究政治责任?陈现在还是政
务委员。此裁定保护行政官员唬烂的权利!
(心得:政治责任,不就是交由选票决定去留吗?1/13国民决定将政权给DPP、立法院多数
给蓝白了呀?)
九、行政权独大,立法权无法监督!只是要拿回585赋予的国会调查权。
(心得:585限制立法院的调查权仅限于立法院职务,不包含监督官员的调查权。)
“宪法有科与人民去法院作证的义务吗?不去要罚钱耶!”
“宪法也没赋予司法权、行政权有让人民提供资料物件的义务呀!所以相关法律也都违宪
!”
(宪法第8条不是授权经法定程序……?)
十、“没有造成行政立法冲突、甚至宪政僵局!听你在叭噗!”
十一、人事同意权部分:“现在送来的人事审查资料就有具结呀!”
十二、“不要有时间限制,邀请主笔大法官来场宪法大辩论!”(于1:37:27)
(https://www.youtube.com/live/_jIIj-HqdOI?si=FGqLtmJBGwnnMdKa&t=5845)
十三、美国众议院传唤秘勤局局长为例,反驳裁定书中提及的“破坏民主自由宪政秩序”

心得:释字 325 号解释认定调查权(即为追究行政机关有无违法失职而调查一切设施之
权)专属于监察院;
经立法院院会或委员会议决,立法院得要求行政机关提供与
其审议事项有关之参考资料,必要时得经院会决议调阅文件原本。
嗯……葱神还是绕不过ROC宪法、325和585 QQ
既然都向大法官下战帖进行宪法大辩论了,希望当天也能够如此辩才无碍!加油!
越来越期待8/6了!
https://images.app.goo.gl/BjGveBAB4jZpWWq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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