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就宠物店不行!“卡在这条”过不去老板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24-06-27 18:37:49
就宠物店不行!“卡在这条”过不去老板被逼上绝路 专家批:摆明为难
2024/06/27 15:52 东森财经新闻 记者张琬聆
台北市内湖区星云街一间宠物店,老板因为2楼邻居不同意而无法开店,因此走上绝路,引
来众人惋惜与不舍。专家却直指问题不该在邻居,而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
〉的规定,“摆明是为难宠物业者!”建议尽速修法以防类似争议再发生。
宠物店老板砸下重资装潢,却卡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规定,该区开设宠
物店须左右邻居及楼上屋主同意,导致与2楼屋主产生纠纷,因而过不了人生关卡,选择自
缢身亡。
台北市府于2015年即公告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业及宠物美容业归属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
并于2019年公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的“宠物相关行业分区管制归组与相
关放宽规定”实施,虽然放宽了在住宅区(住3)可以开设宠物美容服务业,如道路在8公尺
以上、店家规模500坪以下,可使用1楼加上地下室1楼,但须左、右两侧以及2楼住户同意。
▼2015年台北市公告,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业及宠物美容业归属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
图/吴翃毅提供)
https://tinyurl.com/yc6b7nky
持续关注此事件的杨律师便认为,局外人无法判定宠物店老板和2楼屋主谁对谁错,但有一
点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有必要修法,“试想,若要开
‘餐厅’或‘修车行’,更吵且油烟味更重,都不用取得2楼同意了,举重明轻,为了避防
宠物跑出去而大门永远关起来的‘宠物美容店’更安静更没味道更没必要2楼同意”,因此
希望台北巿政府及民代尽速修法,以防再发生类似争议及遗憾。
杨律师首先针对法条补充,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8条“宠物美容”,被
归类在第27组,再依该条款附条件允许使用标准第2条中,各使用分区附条件允许使用之组
别及使用项目,便列出4点要求,分别是一、设置地点应临接宽度8公尺以上之道路;二、营
业楼地板面积应在500平方公尺以下;三、限于建筑物第一层,得并同地下一层使用;四、
其毗邻两侧及直上一楼层区分所有建物为住宅使用者,应取得该等建物所有权人之书面同意
。所以只要修改法令,把[宠物美容]移到其他组或其他目,就不会有争议。
▼2019年台北市公告宠物相关行业分区管制归组与放宽规定。(图/翻摄台北市动保处)
https://tinyurl.com/mm5m9x67
条例仅限宠物业“摆明为难” 律师吁尽速修法
住宅消保会创会理事长吴翃毅指出,此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在2015年在台北市前市长
柯文哲任内制定,虽然不是恶法,却显得思考不够周虑,对于业者投资宠物店造成一大困难
,“摆明为难宠物业者!”
吴翃毅强调,开宠物店需要取得隔邻和楼上屋主同意,“试问经营宠物店盈余要分配给他们
吗?还是就像这个案一样,不懂法律避险的情况下,处于被刁难的情况内吗?”建议市府重
新思考,并将规范改为取得宠物店营运的相关建筑规定,例如为避免空气和猫狗叫声传导到
四周造成影响,开宠物店需要有全热或新风除臭系统,隔音设备等规范,才较为实在。
(封面示意图/东森财经新闻张琬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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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新闻内文说的
其实有道理
因为若餐饮业或修车行不用邻居书面同意
那为啥宠物业就要呢?
而且就算邻居现在同意
结果开业后又吵又臭
邻居一样可以检举
或向民事法院诉讼请求业者赔偿
那这样事先要邻居书面同意的意义在哪?
看新闻内文的照片
公文上面印柯文哲三个字
不知道是不是指那是柯任内的规定?
请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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