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国民党可以先修选罢法,再推罢免总统吗?

楼主: ke0119   2024-06-27 18:26:22
你讲这么多,结果又忽略一个最基本
的东西,就是总统罢免事项是写在宪法
增修条文第二条
宪法:
总统、副总统之罢免案,须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之同
意后提出,并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
即为通过
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修选罢法的问题,
你讨论几万次选罢法都没有意义。
那既然要修宪...呃...
修宪门槛比罢免总统还高。
因为要3/4立委出席,3/4立委通过
,之后进入公民复决,
一样是要选举人总数过半之同意票。
我们试算一下选举人总数约1950万票,
过半则需要至少975万票以上。
国民党这次总统得票:467万
民众党这次总统得票:369万
蓝加白的总统得票=836万
离公民复决通过的975万票还差139万票。
所以不管是修宪还是罢免总统,
跟各位说,讲这个都是在糊弄你,
除非达到非常高高高高高高度全民共识,
要不然就是三个字。
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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