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大法官的公正性如何保证

楼主: ms883050 (腰闪到好恐怖)   2024-06-07 09:35:05
※ 引述《Damnguy (大门牙)》之铭言:
: 上网查了一下,大法官的任命就两关,总统和立法院
: 若执政党同时为国会最大党
: 是否这种体制、情况所任命出来的大法官很难取得公信力?
你这种想法就是忽略司法权的独立性
其实你要反过来想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
也就是立法委员的失能造成的
公信力是以行为来证明的
不是以谁提名谁同意来证明
: 基本上我是抱持着谁上位了都会换个脑袋的角度在看政治
: 退一步来讲,即使该法官不求权、不图利
: 但其本身的思想使其在释宪时具有某种程度偏向性
: 这种情况也难以避免吧?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所衍生的条文都是为了人民所存在
释宪时经由客观的解释方法及辩证过程
确认宪法的价值秩序内容并进行对国家权力的驯服的工作
所以你假定的偏向性就是辩证的展现
是经由逻辑验证的 客观的是非决定
与政治决定常属 主观的好恶选择不同
所以你担心大法官的思想是不合理的
这点就如同黄国昌吴宗宪对大法官的喊话也是不合理的
: 因此若没办法透过制度使大法官之间相互制衡
: 就很容易产生今天这种准备释宪后出征的情形发生?
: 只是在感慨如果大法官任命制度若能受绝大多数民众信任
: 其实很多无谓的争议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成本都能避免
宪法是政治性法律,非法律性的政治
国家权力机制未依照制度理性而实施,所造成的问题
就像的人的器官组织不能正确的发生功能一样。
司法审查机制能比拟为 免疫系统 ,
护卫著身体免于受到受到 病毒 的侵害。
你只能安静休息不去干扰免疫系统的运作
这样才能恢复身体的正常功能
: 立法院那些小丑整天只想透过意识形态愚民(虽然本来就很愚
: 没办法好好坐下来辩论
所以本次法案的问题是立法委员的效能不彰
提案的法案粗糙,侵害人民的权利
: 那大法官总不至于吧?
: 若有能代表各种声音的大法官使真理越辩越明
: 这国家就真的有救了
: 还是说遴选制度其实比我想得更严格、公正?
: 希望有人能解惑下
大法官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曾任实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绩卓著者。
二、曾任实任检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绩卓著者。
三、曾实际执行律师业务二十五年以上而声誉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审定合格之大学或独立学院专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讲授法官法第五条第四
项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专门著作者。
五、曾任国际法庭法官或在学术机关从事公法学或比较法学之研究而有权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学,富有政治经验,声誉卓著者。
具有前项任何一款资格之大法官,其人数不得超过总名额三分之一。
第一项资格之认定,以提名之日为准。
比较扩权法案的仓促
大法官资格经过实务及时间的考验,也经过立法院的同意
请不要简化为总统及多数党的好恶
黄国昌只是为了自己草草推出的扩权法案辩护
要他的受众忽略法案扩权及侵害人民权利的部分
最清楚的实例就是柯文哲
https://www.storm.mg/article/5149100
柯文哲拒出席京华城专案调查?
柯文哲有没有罪就交给检调司法审查
没有必要去议会陪议员作秀
相同的,人民也没有必要去陪立委作秀
更遑论在没有法律明确性,
没有相应的权责
没有完整的救济之下
就给予立法院处行政罚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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