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批“行政干预立法”黄扬明一看覆议理由

楼主: anomic24 (若彧)   2024-06-07 09:26:53
中时新闻网
批“行政干预立法”黄扬明一看覆议理由怒了:向在野宣战
陈政嘉
行政院昨核准通过国会改革法案覆议案,提出7大理由“都与违宪有关”。媒体人黄扬明指
出,政院的第一个理由“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令他很感冒,这可以是公民团体的
社运诉求,但政院拿来当覆议理由就是“行政权明目张胆干预立法权”,向在野党正式宣战

行政院会昨核准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增订“中华民国刑法”第5章之1章名
及第141条之1条文的覆议案,将呈请总统核可后,移请立法院覆议。行政院列出提覆议的7
大原因:“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混淆双首长制,质询总统违宪”、“无差别
调查民众,听证范围过广”、“漠视正当法律程序,违反程序正义”、“无限期审查人事同
意权,空转政府重要职缺”、“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大立院职权”、“怀疑官员虚伪
陈述,即可课以刑责”。具法律专业的政委林明昕指出,7项理由都与违宪有关。
对此,媒体人黄扬明昨在脸书表示,他对行政院覆议理由中的第一点“没有实质讨论,违反
民主原则”很感冒,如此的陈述,是行政权明目张胆干预立法权。
黄扬明表示,立法权要如何讨论一套法案,不是行政权该置喙的,尤其“没有实质讨论”的
定义,若套用在这次的立法过程中,那么,未来难道所有“迳付二读”的法案,都违反这一
点,而成为行政院提覆议的理由吗?
黄扬明认为,“没有实质讨论,违反民主原则”这作为公民团体号召社运的诉求当然没有问
题,但行政院把这点拿来当成提覆议的理由,只代表政院响应青鸟行动,也象征向在野党正
式宣战。
另外,针对政院覆议理由的直接称“质询总统违宪”,黄扬明也说,是否违宪是大法官说了
算,不是行政院来判定,改成“有违宪之虞”会比较公允。总之,未来3年半,行政与立法
的冲突不断将是可预见的现象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607001174-260407
我完全看不懂这厮在说什么欸,台湾挺蓝白的媒体人的程度都这样吗?
行政权是要怎么干预立法权?覆议这个制度本身不就是宪法给予行政院与总统用以制衡立法
权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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