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国昌老师有说服你吗?

楼主: jackthegreat (高雄梁朝偉)   2024-06-06 01:27:00
※ 引述《elite9q ()》之铭言:
: 是没有说服我就是了
: 不过我先说,我理组的,不是法律系
: 2.被质询人除为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或依法应秘密之事项者并经主席同意者外
: ,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
: 按照我理组很普通的逻辑思考
: 这条法条要满足两个要件
: 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或依法应秘密之事项者
: 并
: 经主席同意者
: 并应该是and的意思吧
你的断句是错的
不过理组不懂也不怪你
这条的字句正确的解读是
1. 被质询人除为避免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 或
2. 依法应秘密之事项者并经主席同意者
所以国防外交这一块,还是不受主席的影响,跟原来的情况一样
而原本依法应秘密的事项,像是被列为机密的巴西鸡蛋或是高端疫苗的采购合约
以往是可以用机密作为不回答的挡箭牌
但现在给了会议主席一定的裁量权,会议主席有权决定机密是否继续保密或是需要公开
也就是说一般的机密需要主席同意才能继续保密
否则就必须答复
: 所以如果是国防、外交明显立即之危害或依法应秘密之事项者
: 但主席不同意
: 应该也是藐视国会吧
: 要满足A and B
: 你满足A,但不满足B
: 那就不能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
: 请国昌老师回答
你的问题根本就问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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