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公听会、广泛发言都不是实质讨论

楼主: t21 (t21)   2024-05-27 06:59:22
民进党是要讨论个屁
柯建铭从头到尾就没有要修法。
根本就没有要和你讨论如何修法
柯建铭只是想拖延时间,
因为他知道黄国昌只做两年立委。
时间过了就没事了。
如果柯建铭真的要和你讨论,
当初委员会要审查的时候,
民进党的版本就要提出来了。
国民党,民众帮都有,
唯独你民进党不提版本。
后来又假惺惺的说等我们民进党的版本,
结果民进党的版本根本就是打假球。
讲白了,柯建铭只想拖延修法。
柯建铭大概没想到,
傅昆萁和黄国昌已经铁了心,
要推动国会改革五法法。
后来柯建铭看真的要修法了,
又说不然审花东条例和环岛高铁来交换,
表决时民进党不会闹事。
但是会去提解释宪法。
你他妈的
这两个案子当初也是和一样国会改革五法一样流程。
柯建铭就不会靠么没有广泛讨论。
讲白了。
柯建铭就没有要和你讨论怎么修法。
只是一直拖延不让你推动国会改革。
再来。
所谓的公民团体根本就是小绿绿之友大集合。就柯建铭叫来助阵的。
还在那骂黄国昌。
根本就是一堆垃圾无耻政客。
人家黄国昌现在做的,
不就是你们这些公民团体当初一直推的
听证权和调查权立法,加强人事审查权。
怎么有脸出来骂黄国昌
http://i.imgur.com/fjjeDLB.jpg
http://i.imgur.com/F0uxXD4.jpg
http://i.imgur.com/RIxCcmO.jpg
还有。绿共吃屎
引述《damonwhk (Damonwhk)》之铭言:
: 517、521、524以及明天528的诉求非常明确:没有讨论不是民主。
: 蓝白阵营目前统一口径对外宣称本案早就经过一次专题报告、三次公听会
: 二次委员会、以及协商时的发言,已践行民主程序。蓝白信徒也以此置辩。
: 但问题是二次委员会根本不叫讨论,
: 议事录记载非常清楚,进入逐条讨论时,只要委员一喊异议,主席就直接宣布保留。
: 所以全数欲增修的条文,均在无人实质发言的情形下,送出委员会。
: 所以在委员会内“没有”实质讨论。
: 专题报告和三次公听会也是一样,每个会议都有主要的问题讨论,
: 专家学者就各个面向提出他们对修法方向的意见及看法,
: 但这些看法那些可采,那些不可采,都还是要落实到各个条文当中,
: 所以最终都还是要回到条文的讨论。
: 在没有正反论辩的讨论下,不可以只以公听会的举办,就认为已经进行讨论。
: 最后再讲协商,依据协商记录很清楚,虽然民进党的立委发言了绝大部分的时间,
: 但很明显的,发言的内容都不是逐条的发言,这是因为没有具焦,
: 没有焦点,就只能广泛发言,而广泛发言绝对不能被称之为“逐条讨论”
: 国会扩权法案明显的就是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辩证,
: 所以才会出现“反质询”的定义究竟为何?到现在还一团迷雾。
: 虽然吴宗宪委员举了很多“反质询”的例子,但
: 法律规定就是将具体的事实,用抽象的文字加以规范,
: 所以在吴宗宪委员举例了之后,他究竟要如何以“文字”的方式来定义“反质询”
: 这个定义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法条的文字涉及了处罚的范围,
: 没有完整的定义,就有可能造成动辄得咎,
: 而这文字的处理,就是委员会逐条讨论时须要讨论的地方。
: 这边简单讲一下,定义的影响。
: 今天甲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就拿走乙的东西,我们一般会说甲“偷拿”乙的东西,
: 然后我们会直接连想到“窃盗”
: 刑法对窃盗的定义是“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物”
: 因为刑法有这样的定义,所以如果甲没有想要将东西据为己有的想法,
: 那甲的行为就不会构成刑法的窃盗,这就是“定义”的重要。
: 今天吴宗宪委员做的就像他只说什么要处罚“窃盗”,
: 然后说偷拿人家的东西就是“窃盗”,可是对于如何定义“窃盗”,他却无法说明。
: 这样的立法品质,当然会有问题。
: 今天蓝白要通过的法案,完全跳过了讨论的程序,这样的立法不但粗糙,而且危险。
: 最后,蓝白既然声称要国会改革,那当然要从对的事情开始做起
: 没有程序正义,通过的法案就是恶法。
: 蓝白想要改革国会,就请先从遵守程序正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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