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有人开始在讨论公投
国会改革大家是否同意,用公投来做最后复决
我支持
公投大家没意见吧
总不是你上街喊一次人数,我上街喊一次人数,他上街再喊一次人数
要这样无限循环,干脆当公庙8+9找个时间互殴
可以分几个部分公投
是否同意国会改革,建立听证调查权、人事同意权…等
是否程序有瑕疵应当重审
当然也不一定照我的内容公投
上述是统包的
还可以加投个别法条觉得是否合理
比如xx条之oo 是否同意
当然前置作业找大法官开示再公投也可以
不然A说现在重新选怎样怎样的
然后B说那就重新选怎样怎样的
这篇算是不分立场都觉得可行吧
不然好久没公投了馁,之前的议题都有点白痴
这次算两边都觉得自己有理
觉得有理那就公投做最后复决,可以吧
各位说一下看法,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