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想问黄国昌到底为什么不敢跟苗博雅辩论?

楼主: Rekkuuza (Rekkuuza)   2024-05-21 03:10:13
※ 引述《amanda815625 (樱井丽子)》之铭言:
: 苗博雅一条一条把黄国昌的论点
: 驳斥的体无完肤
: 重点是苗博雅说话有理有据
: 苗博雅举释字585号解释文
: 用大法官解释来说明
: 立法院的调查权范围有边界
: 确实合情合理
: 完全打脸黄国昌的说法
: 黄国昌的各种理由
: 在苗博雅一一检视之后
: 黄国昌的论点完全被破掉了
: 而且苗博雅是有大流量的政治工作者
: 讲真的
: 现在黄国昌的论点根本站不住脚
国民党立委 翁晓玲 Hsiao-Ling Weng
有在FB贴协商版本GOOGLE DRIVE下载点
对照苗博雅说
47条规定要提供资料给立院调查小组。
但没有订什么条件可以不提供。
他举例
可以要求台积电提供3奈米制程的营业秘密
可以要求记者提供消息来源
https://youtu.be/-oEVC1UyDCA?t=5110

直播快速带过的条文写
第五十条之一
...
接受调查询问之人员,认为调查委员会或调查专案小组已逾
越其职权范围或涉及法律明定保护之
个人隐私而与公共事务无关者,
应陈明理由,经会议主席裁示同意后,
得拒绝证言或交付文件、资料及档案。
看起来可以拒绝交文件
另外
第五十九条之五
...
出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拒绝证言或表达意见: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及外交之国家机密事项
二、逾越听证会调查之目的所提出之诘问或对质。
三、依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得拒绝证言之事项。
四、涉及受法律明定保护之个人隐私或其他秘密事项。
出席的人也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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