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什么是“不得”,劳基法修正真那么差?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4-04-30 16:16:29
※ 引述《e52155 (玳鳞官洛音)》之铭言:
: 法规上没有试用期,
: 但实务上属于双方议定项目,
: 目前台湾还是很多公司执行这个做法。
: 但台湾人最缺乏的就是合约概念,
: 大多数人都是公司给啥就签啥,
: 连跟公司“议定”的动作都没有,
: 甚至连法治概念也没有,
: 不知道合约不能跟法律牴触。
: 那些什么试用期不给薪,
: 试用期资遣不用资遣费,
: 还有什么试用期福利不同的,
: 八成是被骗过,
: 两成是没遇过试用期都是用听的。
: 试用期就是跟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
: 唯一的差别就是,
: 你跟公司谈的薪资有没有被凹,
: 像是给你OFFER是含劳健保5万,
: 但前三个月试用期只给你3万5,
: 这就是试用期唯一合法的写法。
: 这也是这个法条的重点,
: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 试用期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
: 雇主必须在试用期提供劳工职训,
: 帮助劳工适应职场。”
: 锚定试用期薪水?
: 你的锚在你跟老板谈的薪水,
: 关8成什么事情?
: 阿老板薪水开低你就别去啊,
: 平常不也都这样嘴别人低薪?
: 啊那些说可以低于基本工资的就更好笑,
: 基本工资是看“实领”金额,
: 你连扣企业负担的劳健保费后,
: “实领”都不能低于基本工资了,
: 打8折再扣劳健保低于基本工资,
: 那么好检举的事情不去检举,
: 是不相信劳工局吗?
: 你可以说国民党烂,
: 这法条烂,
: 那都是个人意见无所谓。
: 但看到一堆人说这可以弄出22K,
: 可以锚定大家的试用期薪水,
: 真的是笑笑。
: 啊那些说有办法合法弄到22K的,
: 拜托先来一篇说明文,
: 让大家在国民党通过法条前可以先准备一下,
: 企业们一定会很爱你的。
我就说这群塔绿班根本没出过社会
明明支持资进党 还搞不清楚状况
原本劳基法并没有规定试用期
但有些企业为了让新人融入 所以订的
因为一般员工可以享受分红 加薪 三节奖金
这些都是基于一定时间的绩效才能享有
照规定 新人什么鸟都领不到
为了让新人也能享有绩效的感觉
所以第一年特别用三个月来评定绩效给你享有加薪好处
塔绿班偏偏要讲成扣薪
我也不排除有公司很烂
但我再说一遍 烂的公司就不要去
听懂没 还是塔绿班都没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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