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rman (跟风向对干)》之铭言:
: iwin在这块议题的宗旨就是杜绝儿少色情
: 目前蓝绿两位回应的人物,以及少数宅宅们认为
: 判定标准用主观审查不好
: 至于那些主张虚拟儿色没害到人所以应该开放的,这次我们先不讨论
: 所以各位认为儿童色情的定义该怎么下?
: 这一块我是主张依靠判例
: 就是一次次案件的判决(双方吵架)
: 逐渐抓到这块抽象概念的标准
: 毕竟抽象概念,本来就很难定义
: 要是钉死了,却出现擦边球或是明明不是却误入定义的案例
: 将来还是要修
: 不然就是依靠主观审查,
: 但主观审查,我只看到有人嫌,却没人讨论怎么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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