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虹安质疑起诉书外流 北检:16日已寄送

楼主: uini (那抹湛蓝)   2023-08-20 21:57:40
1.新闻网址︰https://reurl.cc/mD8R9A
2.新闻来源︰雅虎奇摩新闻
3.完整新闻标题
高虹安质疑起诉书外流 北检:16日已寄送被告 未曾公开全文
4.完整新闻内容︰
Yahoo奇摩(即时新闻)
更新时间: 2023年8月19日 周六 下午9:03
有媒体昨日揭露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诈助理费案起诉书的部分内容,高虹安今天透过幕僚回
应,不解为何起诉书会泄漏。台北地检署指出,起诉书已于16日寄出送达被告,未曾公开
或揭露起诉书全文,不排除媒体由其它管道获知起诉书内容。
有媒体昨天揭露,高虹安涉诈助理费案的起诉书证据清单,揭露高虹安等被告的调询、侦
讯笔录,黄惠玟与前高虹安国会办公案主任陈奂宇等的通讯软件LINE对话纪录。此外,有
媒体报导,指高虹安请历久公司负责人吴达伟帮忙找助理,并请吴达伟向永龄基金会请款
,以及高虹安国会办公室零用金也支应台湾民众党的党务选举。
高虹安今天透过新竹市政府发言人施淑婷向中央社记者表示,不理解起诉书为何会刻意泄
露外界,甚至比当事人还早收到,会尊重司法程序,后续在法庭说明,继续捍卫清白。
北检指出,媒体引述的高虹安案起诉书证据清单、待证事实等内容,并非由北检提供,北
检也未曾公开或揭露起诉书全文,仅提供新闻稿及新闻资料(OO版起诉书节本、去识别化
、无证据清单),但此案起诉书正本已于8月16日寄出送达被告、辩护人,因而不排除媒
体由其它管道获知起诉书内容。
此外,有网友以法院组织法质疑北检迟未公布或不公布起诉书,有违法之虞。法界人士对
此指出,依据法院组织法第83条第3项规定“高等检察署以下各级检察署及其检察分署,
应于第一审裁判书公开后,公开起诉书”,因此北检未违法。
全案起于,高虹安自民国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
,以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的差额
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
北检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共计新台币62万5238元,扣除实际用于支付公费
或私聘助理薪资、奖金共16万5208元,总计诈得46万30元,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欺
财物罪、伪造文书罪起诉高虹安等人。
5.附注、心得、想法︰
昨天有个时粉在那里一直吵起诉书被公开,
这案子的被告不只有高虹安一个人,每个被告都会拿到起诉书
高自己可以接受赵少康专访,谈对她有利的证据
其他被告助理当然也可以把对自己有利的部分交给别的媒体发表
北检不能公开,但被告可以啊
https://i.imgur.com/ztcmfkH.png
网友说公卫文有请律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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