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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111001636-260402
2.新闻来源︰中时 林伟信
3.完整新闻标题法官不承认配偶权 正宫求偿吞败 更审后逆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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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闻内容︰2020年 《刑法》通奸罪遭司法院大法官宣告违宪、立即失效后,大法官
吴陈镮的女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吴佳桦审结陈姓女子向老公外遇对象洪姓女子求偿的民事
官司,认为不应承认“配偶权”,判陈女败诉,经废弃发回后,北院更一审改判洪女赔偿12
万元。可上诉。
这起案件是因陈女提告主张,丈夫从2019年4至6月常和洪女深夜通话,且在同年8与洪女在
外牵手,2人有婚外情,陈女主张“配偶权”受损,要求洪女赔80万元;洪女经通知未到庭
,也没提出书状答辩。
法官吴佳桦审理后认为,通奸罪经司法院大法官以释字第791号解释, 从2020年5月29日失
效后,我国不再强调婚姻的制度性保障,陈女以洪女侵害其 “配偶权”为由求偿,没有法
律上理由,判决驳回、洪女免赔。
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以言词辩论通知书未合法送达洪女,程序有瑕疵,判决废弃发回更审
,北院更一审由另一名法官法官宣玉华审理后,推翻法官吴佳桦的原判决。
法官宣玉华认为,洪女与陈的丈夫有牵手、挽臂、同宿过夜等亲密互动,洪女侵害陈的人身
分法益及人格法益,判决洪女须赔偿12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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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注、心得、想法︰
中国国民党游毓兰委员提倡修法,曾表示
“在审判独立大旗下,特立独行的见解不顾人民价值观,漠视忠于婚姻原配的伤害,司法院
双手一摊,以少数见解、尊重法官而毫不作为。虽然出轨在我国司法体系长年都认为是民事
侵权可以求偿,非关通奸除罪,但为避免少数法官惊世骇俗的见解侵害原配权益,修法已经
刻不容缓,不能再让忠于婚姻的人民受到不平对待。”
可参“院总第 1150 号 委员提案第 2703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