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巿铁路地下化工程都市计画
居民败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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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 刘世怡
台南巿政府就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兴建工程于民国104年陈送二件都市计画主要计画个案
变更,获内政部核定。居民不服此核定,打行政诉讼,一审败诉。二审今天驳回上诉确定
。
二审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指出,台南市政府为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兴建工程,依都市计画法
规定,于民国104年7月30日陈送二件都市计画主要计画个案变更案报经内政部核定(原处
分),台南市政府据此公告自105年9月21日零时起发布实施生效。
二件变更案包括“变更台南市主要计画(配合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画)案”以及“变更
台南市主要计画(配合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画)(部分铁路用地、住宅区变更为公园道
用地)案”。
多数当地居民不服原处分,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居民败诉,内政部胜诉。其中15名居民
提起上诉,二审由最高行政法院审理,今天驳回上诉,仍判居民败诉,全案确定。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变更案已衡量铁路地下化工程用地是先利用适当的公有土地,铁路线
型配置方案所涉及铁路两侧土地征收、民房拆迁范围,核定案较原轨案影响较低。
法院指出,铁路地下化工程改建完成后,以地下层作为铁路轨道使用,对纾解台南市区交
通与塑造市中心意象,具有效益,符合台南市长期发展愿景所需等各面向公私利益。15名
居民提起上诉无理由,予以驳回。(编辑:张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