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疑的是台建中心执行长的这二段:
市府认定地下一楼为避难层,遂并为进行变更评定
远雄公司已和台北市政府讨论修正建筑设计,符合建筑技术规则第97和99条。
97条是有关安全梯的设计
99条是有关5层以上建筑设置户外安全梯或屋顶避难平台
然而,因台建中心本来就只审防火避难,不审97&99条,如果市府认定现场的设计符合97&
99条,那就只需要就地下一楼是否符合避难用途审查而已!
所以,重点是,市府做了什么,让台建中心误以为市府已经认定设计符合97&99条!
只凭远雄的说明,就足以让台建中心做如此认定吗? 3岁小孩也不会这么愚蠢吧。
实际上,文内也写的很清楚,市府与远雄在8月份的协调会已达成共识: 以地下一楼为避
难层送台建,也有会议记录可查! 这才是台建为什么会误认市府已同意的原因! 而且在回
覆给简时,也做出与建筑师公会相反的认定,认为避难层不限于地面一层!!!!!!
这才是市府图利的证明!
这个史上最草包、最烂的市长,不但会扮演受虐儿,在图利厂商、欺骗中央政府上也是一
流的!
※ 引述《Mayinggo (好想扑杀甲甲)》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24368
: 2.新闻来源︰
: 上报
: 3.完整新闻标题
: 【独家】柯市府联手远雄设局蔡政府 放水大巨蛋改B1为避难层
: 4.完整新闻内容︰
: 台北市政府再度放水远雄大巨蛋案!建筑师公会在去年8月11日到大巨蛋抽查,发现24
项
: 签证不实缺失,其中大巨蛋B1到地面一楼避难层的安全梯不符建筑技术规则第97条,涉
及
: 民众逃生避难的严重公安问题,今年2月北市府还言之凿凿要远雄改正,没想到今年8月
远
: 雄办理大巨蛋案建照第4次变更时,先送台湾建筑中心进行防火避难性能设计审查评定
,
: 但离谱的是,远雄送审的变更案迳自以“体育馆地下1层为避难层”为基础提出计画,
并
: 已于9月4日通过评定。台北市议员简舒培直指,台北市政府显然已罔顾公共安全,偷偷
放
: 水远雄同意大巨蛋可以就地合法以体育馆地下1楼为避难层了!
: 简舒培:柯文哲给了远雄“熊心豹子胆” 放水大巨蛋改以B1为避难层
: 不过,台北市政府至今未承认已同意远雄改以大巨蛋地下1楼为避难层,简舒培指出,
是
: 谁给了远雄“熊心豹子胆”,让远雄敢笃定北市府一定会帮大巨蛋案解套,最后一定会
同
: 意大巨蛋的避难层从地面1楼改为地下1楼?远雄敢送出一份“假设大巨蛋地下1楼为避
难
: 层”、“虚拟结论”的变更计画给台建中心,显然远雄在送审前已经和柯市府套好招,
知
: 道台北市政府一定会放水,一定会同意大巨蛋改以B1为避难层,所以“是台北市政府、
是
: 柯文哲,给了远雄熊心豹子胆!”
: 北市府和远雄联手设局 误导台建中心:已同意大巨蛋改避难层
: 简舒培更指控,“台北市政府和远雄联手设局陷害中央”!简舒培指出,台湾建筑中心
非
: 审查建筑技术规则第97条的主管机关,台建中心只是法人团体,依据业主提供的变更计
画
: 进行评定,结果远雄竟然误导台建中心,提出一份“以体育馆地下1层为避难层”的变
更
: 计画进行建筑物防火避难性能设计审查评定,如今台建中心已在9月4日通过评定,只待
营
: 建署和内政部依台建中心的评定书,发出“评定认可通知书”,台北市政府又可以宣称
“
: 依据内政部公文”,发给远雄大巨蛋案的第4次建照变更,让远雄可以“就地合法”,
原
: 本大巨蛋无法解决的“地下1楼通往地面避难层的逃生梯要围起来”的建筑技术规则97
条
: 逃生安全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 台建中心执行长许世杰亦证实说,原本台北市政府认定大巨蛋体育馆不符建筑技术规则
第
: 97条楼梯构造部分,现“市府认定地下一楼为避难层”,遂并为进行变更评定。许世杰
说
: ,“远雄公司已和台北市政府讨论修正建筑设计,符合建筑技术规则第97条及99条后”
,
: 并同其他平面设计变动,依建筑物防火避难性能设计认可要点,送台湾建筑中心进行变
更
: 评定作业,后续并将送内政部营建署认可。许世杰强调,“台建中心为内政部指定防火
避
: 难所性能审查单位,主要还是依据申请人提出的建筑设计图面进行讨论,在本次评定审
查
: 时,未有提出97条及99条不符合之评定需求,且此两法条亦非内政部指定台湾建筑中心
评
: 定审查之项目”。
: 所以简舒培认为,实际上是台北市政府和远雄联手要误导台建中心和营建署、内政部,
让
: 中央误以为“北市府已经同意大巨蛋体育馆地下1楼做为逃生避难层了”,而进行第4条
变
: 更评定和发出评定认可通知书,但实际上,台北市政府根本“敢做不敢当”!
: 远雄以“假设前提”送台建中心评定 北市府8月已知情
: 台北市政府和远雄早在8月19日的大巨蛋案协调工作会议中,远雄公司代表已表示,建
照
: 第4次变更,目前建管处审查中,变更性能防灾审查预计下周送评定书至建筑中心;之
后
: 在8月26日的会议中,远雄公司代表再表示,建照第4次变更待建管处会办各单位确认,
“
: 变更性能防灾审查预计9月中旬完成营建署认可”。简舒培认为,显见北市府对于远雄
以
: “假设前提”送给台建中心审查变更计画,北市府明显知情,且从例次协调工作会议纪
录
: 来看,北市府甚至已和远雄达成共识,会让大巨蛋改以地下1楼为避难层“就地合法”
。
: “市府已认可大巨蛋地下1楼为避难层?” 建管处避而不答
: 简舒培更进一步指出,明明台北市政府已在8月间与远雄的协调会议中已和远雄达成共
识
: ,以“大巨蛋案地下1楼为避难层”的设计变更案送审台建中心,但她在9月11日行文北
市
: 府建管处询问,“台北市政府是否认可远雄大巨蛋将地下一层变更为避难层?”建管处
却
: 含糊以对地回复说,“按内政部在今年4月8日的函释,按‘避难层:具有出入口通达基
地
: 面或道路之楼层。’为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条第34款所明定,依上开规定
,
: 避难层不限于地面一层,地面一层以外之楼层如合于上开规定,亦得作为避难层。”建
管
: 处并强调,“是避难层尚无限于地面一层之规定”,不愿意直接回复议员询问,明显“
避
: 重就轻”。
: 远雄坚不改善B1通1楼避难层逃生梯 柯市府要放水却“敢做不敢当”
: 但实际上,内政部在4月8日发出该份公文回复台北市政府都发局询问时,针对大巨蛋案
内
: 政部在公文中特别强调,“所送案例涉个案事实认定,应由贵局依上开避难层之定义,
查
: 明个案事实本于权责核处。”
: 简舒培直言,远雄从头到尾都态度强硬,坚持不改善地下1楼通往地面避难层的逃生梯
,
: 反而是柯市府有意要放水远雄,让大巨蛋就地合法以地下1楼为避难层,但市府又不敢
直
: 接同意,反而和远雄合谋要匡骗中央发给大巨蛋案第4次变更的“评定认可通知书”,
根
: 本是“敢做不敢当”,为什么远雄敢态度强硬 ?为什么远雄敢大喇喇地送出“以地下1
楼
: 为避难层”的变更计画给台建中心审查?因为“远雄的熊心豹子胆,就是柯文哲给的!
”
: 5.附注、心得、想法︰
: 阿北执政近7年 政绩乏善可陈
: 只好拿曾经说是大弊案的大巨蛋也当作政绩了
: 为了拿来做为政绩 必须尽快盖完 所以能放水的就放了
: 可怜的林洲民 真的死不瞑目 被柯师父当成挡路的绊脚石移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