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兹粉)》之铭言:
: 我说小花阿
: 整天在那边FB是怎样
: 堂堂内政部政次,不要学王浩宇整天玩FB
: 多去监督社宅进度好吗
: 苏贞昌也该出手管了吧
: 次长这位置不是让你来跟在野党斗嘴的
: 这种工作是绿营民代的工作
: 不是次长的工作
: 拜托闭上嘴巴
: 你连部长都不是,给我闭嘴努力做事
我是很惊讶你会说这种话。
社宅不是像柯文哲想的那样只要兴建好吗?
现在实际营运的最大机构是谁?就是国家住都中心啊。
你怎么叫一个第一名的模范生去学最后一名的柯文哲?
新北的林口社宅是单一最大的社宅建案,盖好之后营运的是谁?
是花敬群啊。
没上媒体你就以为他没做事?
由此就可见时代力量的背刺对台湾的伤害有多大了。
花次长光是完成“国家住都中心”,就已经是第一名。
要知道,“国家住都中心”是行政法人,
必须要立法院通过的,花敬群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完成此法的立法。
而且此法也是地方政府能够成立地方性的“住都中心”的法源之一。
我是不会说柯文哲把林口社宅盖好就丢给国家啦,
大家要知道那是一次性的特例,原本是世大运的需求,是选手村,
因此丢给国家,丢给中央是完全最适合的选择。
现在林口社宅从中央到地方有多个层次,
有中央的行政机构,有中央的行政法人,
有地方的行政法人,有民间的住宅合作社。
以林口社宅的例子,是中央的行政法人在每天负责社宅一般营运,
而民间的住宅合作社,则是可以做包租代管,以及社区总体营造。
林口社宅现在就有出租给新北友善住宅合作社,由合作社再转租给需要的人。
这种多层次从政府、官方的行政法人、民间的合作社,
在新北市都是已经实现的现在进行式。
台北市连最简单的公宅公司都没有。
新北市是行政法人成立好了,也引进住宅合作社了,
连新北市住都中心要议会通过自治条例,
前一届议会没通过就再送一次,现在新北市议、桃园市议都通过了。
台北市连不用自治条例的最简单的“成立公司”都没有做。
这种最简单的只要预算来就可以成立的,柯文哲就是不做。
时力在那边骂花敬群,然后狂捧柯文哲?
就是骂第一名的,却去捧最后一名的。
最近邱显智、王婉谕他们推一个修法有多么狂护航柯文哲你知道吗?
是人看到了邱显智那个《住宅法》的法案,都会火大。
时力邱显智护柯护到什么地步呢?直接在草案写明了社宅租金由中央订。
反正时力现在要吵社宅,那最好,
请邱显智出来说明为何提出《住宅法》护柯法案?
请王婉谕出来说明为何为了护航柯文哲的高租金社宅,
竟敢把“主管机关”负责租金计算加上两个字,变成“中央主管机关”?
你时力要求中央主管机关要公布“可负担租金指数”,这可以啊,
你时力就写个条文,要求说,中央主管机关应该自己公布,
或委托地方住都专责机构公布“社宅可负担租金参考指标”。
你把中央公布“指标”入法,这可以啊,你直接叫中央负责租金计算是怎回事?
这不是舔柯吗?这不是帮柯文哲恶到极点的超高租金护航吗?
时力党团提的这种东西根本就可以命名为“柯文哲四万宅条款”。
反正时力这群人要这么没下限,大家就来揭发时力的法案有多烂多恶。
为了舔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