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标题︰
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请写名称
【重磅快评】调查易入罪难 陈时中是否违法无罚责?
1.转录网址︰
※超过一行请缩址,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udn.com/news/story/11091/4885920
2.转录来源︰
※超过一行请缩址,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联合报
3.转录内容︰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重磅快评】调查易入罪难 陈时中是否违法无罚责?
2020-09-24 18:47联合报 / 主笔室
彰化县卫生局8月筛检出一名少年无症状确诊个案,中央疫情指挥官陈时中下令政风调
查,如金结果出炉,但无法可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彰化县卫生局8月筛检出一名少年无症状确诊个案,中央疫情指挥官陈时中下令政风
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和研析,陈时中宣布彰化县卫生局犯了“对无症状居定检
疫者进行采检”和“主动要求居家检疫者于检疫期间外出”两大罪行,虽法无罚则,
仍要求彰化县政府就“公务员涉违法或怠职行为”惩处。
其实彰化县卫生局的防疫作为,事实部分相当明确,政风单位很快就完成两阶段的调
查,但接着转由法制组处理,却花了很长时间才完成报告;基本上是事实调查不花时
间,如何入罪的法律研析才费周折。但即使搜索枯肠、殚精研析,还是只能得出一个
“违法但无罚责”结论。
这样的结果令人啼笑皆非。事实上,暂且不谈相关的政治动作,仅就陈时中用来对彰
化县卫生局治罪的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第1项第2款第1目、第2目和第17条第1项等规
定而言,恐怕陈时中的“罪责”更重!
陈时中说彰化县卫生局对无症状居定检疫者进行采检,违反中央“无症状不采检”的
政策;但同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地方本应就“辖区特殊防疫需要”进行调查
和检验,彰化县卫生局根据最早爆发白牌车司机确诊个案情形,考量地方防疫需要,
进行精准筛检,每天的筛检也都向上通报,何罪之有!
至于彰化县卫生局被控“主动要求居家检疫者于检疫期间外出”,这也被指可能造成
防疫破口;但彰化筛检均经被采检者同意,而居家检疫者外出到医接受采检院的过程
也依中央规定进行。少年无症状确诊事件爆发后,指挥中心修改规定,将居家检疫
者外出规定得更明确严格。但要以此来入罪,未免太牵强!
其实,彰化县卫生局惹祸上身,除因无症状确诊个案揭露了台湾防疫网漏洞外,该局
与台大公卫学院进行万人血清抗体检测,更可能戳破社区零感染的假相。因此,陈时
中藉著调查无症状采检问题,剑指万人血清抗体检测。幸好万人检测期中报告证实社
区安全,彰化卫生局长叶彦伯还高呼中央防疫有效,于是指挥中心勉强笑纳万人血清
检测成果,但“逆时中”罪责难逃。
只是指挥中心苦苦“研析”多日,终于得出“违法但无罚责”的结论,让人想到台大
校长管中闵在“拔管案”中的“深文周纳”之叹。不同的是,管中闵被罗织时,蔡
政府还有现成的法律可供曲解入罪;而叶彦伯“违法但无罚责”,陈时中只能想望
著修法补尖牙装利爪。
陈时中不许“逆时中”,但他刻意忽视社区潜在无症状感染者趴趴走的风险,也消极
面对台湾已经成为“确诊输出国”的事实,却打压地方积极作为,禁止地方超前部署;
根据同样的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第17条,陈时中恐怕更有怠职的问题,要不要请行政
院长苏贞昌也就“公务员涉违法或怠职行为”论处?
http://i.imgur.com/qd1631m.jpg
彰化县卫生局针对居家检疫者进行普筛,政风单位调查认定违反两项防疫政策,但无
法则可罚。图为彰化县长王惠美(中排右二)参观采检情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4.附注、心得、想法︰
这是在演威龙闯天关喔?
法规有给地方应地置宜的裁量权
可是彰化的精确筛检就是直接违反中央的SOP啊
再者如果地方的裁量权可以抵抗中央SOP
那也只是陈时中引用错误
怎么变成陈时中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了啊?
然后最后一段说陈时中刻意忽略无症状感染者,
打压地方。
普筛仔可怜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