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博雅FB
立委没参与表决,会影响后续声请释宪的资格。
大一法律系学生都知道的宪政常识,难道国民党、民众党的立委不知道?
不投票的在野党立委,证明这场闹剧就是“假抗争、真放水”。
从昨天起,在野党开始质疑“监委被提名人未口头答询就投票”有违宪的问题。
民进党则主张,是国民党自己砸烂议场,放弃口头询答,不能据此说投票不合法。
这确实是重要的宪政问题,到底哪一方说的是对的?
按照宪政体制,就该交由大法官来裁判。
按《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规定:
立法委员现有总额三分之一以上之声请,就其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或适用法律发
生有牴触宪法之疑义者,可以声请释宪。
第一个条件,就是“三分之一以上立委”连署声请。必须集满38位委员。
国民党和民众党有38+5,若再加上时代力量3人,本可以轻松跨越声请释宪人数门槛。
但在人数之外,还有第二个条件:“行使职权发生宪法疑义”
《大法官第1476次会议不受理决议》说得很清楚:
“未参与表决”就是“未行使职权”。
在表决时投下多数派选票的立委,也不能加入少数派立委声请释宪。
今日总计有93人领票、20人未领票,陈菊获得65张同意票、3张不同意票、3张无效票
按照司法院大法官1476次不受理决议,只有投下反对票的3位立委有资格声请释宪的。
就算扩大解释成“领票就是行使职权”,也只有93-65=28。
如何跨越38位立委连署声请释宪的基本门槛?
除非大法官将来改变原先见解,否则少数派立委声请释宪之路,就断在不投反对票的立委手
中。
这样的人事同意权审查过程,是否合宪?
我是纳税人,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
只需要少数派立委,打架之余用一两分钟,去投个反对票,就能声请释宪。保留这条路,这
有很难吗?
国民党、民众党立委放弃投票,连带影响自己声请释宪的资格,有带大脑上班吗?
人民为什么要浪费税金给你们演这种无脑的戏!
https://bit.ly/30nAMRz
心得:
时代力量应该傻眼,另外两个完全不知道在干嘛,
闹了几天该质询的没得质询、该投票继续闹不投票,
现在影响到声请释宪的资格了。
这波表现真的实在太扯,
让我有个大胆的想法、KMT跟TMD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