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ouloveme (赫赫)》之铭言:
: #民众党
: #台湾民众党
: #反对排除陪审制
: #陪审参审一并试行
参审、陪审、双轨制的政党协商
7/3协商记录(逐字稿) https://bit.ly/2CgeisY
7/6协商记录(逐字稿) https://bit.ly/2VSpN0S
对于争点有兴趣的人,有空的话其实可以看一下政党协商的逐字稿
针对各党团和司法院版本草案,有进行逐条的讨论
司法院、民进党、国民党版:参审制
时代力量 :陪审制
民众党 :双轨并行
虽然民众党说他们主张“双轨并行”被一党独大的傲慢拒绝
但政党协商中,其实对于双轨并行的制度跟实作问题,有诸多讨论
首先,所谓的双轨制有两种做法:
1. 让被告自由选择采取陪审制或参审制
2. 依据案件类型,采取陪审制或参审制
第一种双轨,对应的事英美法里,陪审团审判是被告权利
被告可以选择是否采用陪审制
第二种双轨,则是明定哪些案件类型采取哪一种审理制度
民众党草案,采取的是第二种双轨制(依照案件类型)
https://i.imgur.com/DjWd97A.png
而民众党草案的双轨制,有什么实作上的困难,在政党协商里面也有提到
例如在7/3纪录第65-66页,司法院提出的意见:
1. 并行制表示国民来当法官,要学习两套制度,十分困难
2. 采陪审制,重新打造法制建设,例如严密证据规则避免偏见,很细的审前说明等
3. 陪审制hung jury(陪审团无共识)问题
4. 陪审制设计,只有结论没有推论,如何上诉?
5. 以罪名来分,哪种罪适合哪种审制,缺乏实证基础
6. 如果同时起诉两种罪,一个是陪审、一个是参审,实务操作窒碍难行
要推双轨制
除了“你们民进党之前也有人推陪审制”或者“先做实验”外
民众党应该加强论述为什么要双轨并行?
以及制度设计上怎么克服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