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xds (cody)
2020-07-06 11:45:311.转录标题︰这段凸显了陈部长对于医材不够了解
2.转录网址︰https://www.facebook.com/ybonbon2002/posts/10216709234994522
3.转录内容︰
https://imgur.com/WeFijMA.jpg
6月12日的时候,各台都放送一则新闻:“陈时中今天下午接受媒体电访时表示,这次新
制纳管的只有很少一部分医材,首波只有8类、352项,健保署也已全数公告价格、类别、
品项等资讯,但却有部分反对人士把没有要纳管的“全自费医材”和“健保自付差额特材
”混为一谈。”
这段凸显了陈部长对于医材不够了解。
自费医材,健保署是有纳管权限的。
这就是为什么部分医材商最后宁可放弃台湾市场。
如果真如陈时中所言,健保署并没有纳管全自费医材,那医材商怎么会离开台湾?
事实上就是健保署权限太大,大到可以堂而皇之干预自由市场,结果厂商一个一个不跟你
玩,以后你愿意花钱,也只有次级品可以用。
相关规范条文网址:
http://www.nhi.gov.tw/Resource/bulletin/4658_1020035754-1.pdf
4.附注、心得、想法︰
https://www.facebook.com/TMAL119/posts/1980880042043394
医劳盟也有转这篇和发表他的看法
下面有挺健保署的说法是
自费本来就要纳管。
不然出事,使用的医生,医院,医劳盟要负责吗?
反对方的说法是
医疗法规定管理权责在地方卫生局, 而且各地方政府一直有在管
今天是健保署在无法源依据下越俎代庖乱搞
而且出事了一样是医生医院负责 并不是健保署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