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不符合民意?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由中共人大制定法律再也正确不过的事。
举例来说:香港对比高雄,中国对比中华民国。
高雄制定的法律抵触中华民国法律,当然是无效的啊。
这么简单的事也能讲得好像要天崩地裂一样。
如果你不想要由中共制定香港法律,
请香港人勇敢一点,拿起武力攻击你们的警署和驻地解放军,说你们要独立。
这样才有用好吗?革命不流血,只想要游行抗议就要别人理你。
港仔,可怜哪。
※ 引述《fordmvp (无名氏)》之铭言:
: 法治的基本条件是“法律依民意制订”
: 现在港版国安法直接跳国香港立法会
: 由中共人大制订
: 根本不符合香港民意
: 甚至连“一国两制”都违反了!
: 还50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