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酷碰券、消费券与现金的差别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4-09 10:44:45
※ 引述《kaiblue (用心作战)》之铭言:
: 想太多了
: 1.到底是GDP重要,还是纾困重要?
: 以照顾民生福祉为优先,当然是发现金实惠。
: 政府坚持用Coupon只是为了GDP而已
你知道酷碰券预算只有111亿吗?
: 2.替代效果永远都存在
: 请选出你认为会发生替代效果的项目:
: A.发现金/消费券
: B.发Coupon
: C.发现金/消费券/Coupon
: 正解是C。如果有人选A,恭喜你,你对B存在某种幻觉
: 就算政府限制Coupon的使用范围(ex.电商平台被排除)也一样
替代率有高低差别阿,酷碰券就是最高25%折扣
消费券的替代率,最高来到76%(经建会研究),在这替代率下的经济成长率贡献
就只有0.28%
: 3.马英九的消费券与Coupon到底差在哪里
: 头脑清楚的人,看完上述1与2可能会感觉怪怪的
: 如果替代效果永远都存在,说 政府坚持用Coupon只是为了GDP 不会有点矛盾吗?
: 是的,有点矛盾。
: 不是的,并不矛盾。
: 为什么不矛盾?因为政府在乎的点跟我们小老百姓不一定相同
: 实际上还有另一个差别:[记帐]的方式不一样
: a.马英九的消费券
: >>不列帐,对主计处来说消费券不算入GDP里头
: b.Coupon
: >>帐列[政府消费]项下,政府发了多少Coupon出去理论上主计处会算进去
真想不到政黑连这种定义的东西都能乱唬兼双标
首先移转性支出不算入GDP没错(移转性支出就是对生产无贡献的金额,如奖学金、
退休金等)
假设今天学校给你5000奖学金,不是GDP
但你把这5000花掉,那就是属于民间消费,那就算GDP
所以懂了吗? 消费券不是现金,不能存起来,一定会拿去消费
你说消费券不算GDP就是错误
而你认为消费券不算GDP但是酷碰券算,我真的完全不懂你的标准在哪?
两个最后都一定会拿来消费,那就是都算
结论就只是你没搞懂定义而已
或是你就是开双标呵呵
早在2009年就有乡民去问主计处了
https://www.ptt.cc/bbs/Economics/M.1235534888.A.522.html
引用上述文章
小姐:您好
1. 政府发放给民众之消费券属政府对家庭现金移转支出,当家庭持消费券消费时计入“
民间消费”,至于消费券之印制、发放、兑付及宣导等业务费则计入“政府消费”;“民
间消费”与“政府消费”皆属GDP构成项目。
: [记帐]与否坦白说对小老百姓真的不重要
: 有[记帐]的比较利于政府宣扬政绩,就这样而已
: 结论:马英九比较笨,又不懂经济学
: 4.如果你看不懂这一篇在说什么
: 请恶补(总体)经济学,谢谢!
我说如果消费券不算GDP,那马英九是打算举债858亿白忙一场?
怎么可能阿大哥
这逻辑你居然没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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