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评:林佳龙果然会当官!
风传媒 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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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07:20
万事莫如防疫急,防疫莫如“顺时中”,“顺时中”的唯一定义就是服从中央指挥,因为有这么一辆“顺风车”,民进党蔡政府“迅雷不及掩耳”地以一纸公文,宣告已经实施四年多的“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 部份)无效,时隔四十八小时,当时订定这个自治条例的台中市长林佳龙,终于再开金口,重点有二:第一,错在现任市长卢秀燕主持的市政府;第二,他愿意协助台中市政府做“适法性修正”,既推过,还表现风度,果然是当官的上上之选。
这个案例可以纳为政治教材,说明政党政治算计与手腕的必要,也说明政客选择顺风与逆风时机的必要。
首先,空气没有颜色,雾霾之害蓝绿无别,“反空污”是地方选举的重大议题,二0一四年选举,民进党因此大胜;二0一八年,国民党高举这面大旗,也有助胜之功。
第一个先发“地方自治”可以做为反空污武器的不是林佳龙,而是前云林县长李进勇,当选县长隔年就通过““云林县工商厂场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条例”,不过,才通过当时执政的马政府环保署就宣布无效,主要理由是相关规范涉及全国能源政策,属中央权限,且生煤与石油焦管制根据中央法规属“许可制”,云林县自治条例的“禁止”,剥夺了地方赋予人民请求核发许可的权利。
不过,就在云林县“禁用生煤自治条例”被公告无效的四个月后,林佳龙再次推出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而且,同样执政的马政府没有比照云林县的前例宣告无效,这个阶段林佳龙靠得不是政治手腕,而是法律脑袋,以“管制”取代“禁止”,符合中央“许可制”的精神。从这个角度看,林佳龙说可以协助台中市做“适法性修改”或非虚言。
林佳龙通过台中市的生煤管制条例之后,做了什么事吗?基本没有!为此,主妇联盟还曾为文痛批林佳龙拿管制生煤自治条例当政绩,“四年减四成生煤”变成广告词;这就是林佳龙的政治手腕了,马政府时代他没拿这个自治条例做什么事,民进党的蔡政府时代依然没做什么事,卢秀燕当选市长后,竟把政见当承诺,还把林佳龙留给她的一把“桃木剑”,耍得虎虎生风,对中火一再祭出罚单,一罚再罚三罚,罚到中火头皮发麻,如果卢秀燕学学林佳龙的手腕,别把自治条例当真,摆着当广告,蔡政府大概也不至于一不做二不休,宣告无效了事。
林佳龙没做的事,还不只是没开任何罚单,他说自治条例没订罚则,而是遵守空污法规定,这是换一个方式为没做事(开罚单)的自辩之词,他说空污法已经修正,地方政府就要做适法性修正,这是直指卢市府责任所在,就地方法令不得与中央抵触,林佳龙说得在理!但他忘了空污法修正在二0一八年八月生效,其时,市长还是他!此刻的林佳龙既无政治手腕也无法律脑袋,能为他想到的自辩之词只有一个:万事莫如选举忙。
至于他“可以协助台中市做适法性修正”的说法,以林佳龙此刻交通部长的身份,只能是“口惠”,地方自治事务的中央主管是内政部,空污相关在环保署,至于生煤许可在经济部,没有一项业务与他相关,但“曾为市长”,若还记得对台中市民曾有的承诺,感情或道义上不必先怀疑他的真诚,再选台中市长,林佳龙是没戏了,未来四年他在中央还有没有戏再上层楼,让他堪有职权插手相关事务?犹在未定之天,不过,对市民或全民而言,政治手腕与政治算计只能是一时。
前环保署副署长长詹顺贵对行政院宣告自治条例无效的理由提出“警示”,第一,行政院认为自治条例规定“不再核发新设固定污染源生煤、石油焦使用许可证”,是剥夺了地方赋予人民请求核发许可的权利,与当初宣告云林县自治条例无效如出一辙,如果此说成立,过去四年蔡政府何以不置一词?重要的是,此说是否意味行政院未来还会核发新的生煤使用许可?在全民反空污的氛围中,停发新的生煤许可几乎是共识,没有所谓的自治条例的北北基桃,早在中央废止云林县自治条例时就开出第一枪,而且,没有翻倒重来的可能,否则不会在二0二0大选前闹出观塘环评通过
以取代深澳电厂之事。
行政院认为自治条例无效的第二个理由是,该条例明定台中市辖内生煤堆置场所,应以“封闭式建筑为限”,违反空污法规定“逸散性粒状污染物质”还有其他四种方式选择,“封闭场合”只是最低限度的降空污,当高雄好不容易争到中钢等必须在室内堆置铁矿砂、生煤,行政院的宣告意味准备弃守了吗?
说来讽刺,政府宣告云林县自治条例无效的时候,詹顺贵还是环保律师,他提醒“环保署成立的目的在环境保护,而非发展经济。”他出任环保署副署长后,尽力让环保署像个环境保护机关,最后却为了民进党的选举算计,成为观塘换深澳的牺牲品,如今深澳没了,观塘也没下文,詹顺贵果然没有当官的手腕;倒是他给云林县政府“打宪法官司”的建议,民进党的李进勇没听,倒是国民党的卢秀燕着手执行。大法官最后会做何裁决?此刻不必妄断,反空污是一条漫漫长路,当环保成为选举筹码或口号,环境永远只能是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