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灾害假消息致死 最高处无期徒刑
1.新闻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507002006-260407?chdtv
2.新闻来源︰
中时电子报
3.新闻内容︰
为防制假消息,立院今三读修正通过灾害防救法第41条,若明知为灾害不实讯息却通报者
,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散播灾害不实讯息致人于死者,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本次修法,在《灾害防救法》41条新增规定,如果明知道灾害讯息不实,却仍通报消防或
警察单位者,可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若散播有关灾害的谣言或不实讯息,足以损害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因此导致他人死亡,则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导
致他人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4.附注、心得、想法︰
1.卡神会不会成为第一个适用该法条的对象呢?
2.检方拖了三个月才开始查idcc,是不是故意要配合2019/05/07才通过的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