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sca (hi)
2019-05-17 10:05:25※ 引述《btm978952 (感冒用斯斯)》之铭言:
: DPP跟KMT 谁会获胜呢?
这句话讲错了
DPP自己就分裂 有政院版和林岱桦版
国民党就是赖士葆版
更好笑的是DPP自己内部是五五分裂XD
所以最后三个版本都不过半怎么办??????????????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9-05-17 10:06:00入民法而已啊,没怎样
就5/24 0:00起同性婚姻户政单位不得拒绝并享有婚姻法所赋予的权利
作者:
chow365 (修)
2019-05-17 10:08:00没过就用民法阿,应该没错吧,大法官说了算
大法官没有造法的权力 两年落日只是威胁行政与立法机关的手段而已 真的去户政单位登记 法跟后续实质配套还是空的 自动适用民法那只是脑捕而已
作者: boshiunntu 2019-05-17 10:13:00
就天下大乱 大家5/24直接拿释字第748号塞爆户政机关直接要求登记
就是户政单位不得拒绝同性婚姻登记 释宪案就摆在那边
作者:
ihx00 (捏加听)
2019-05-17 10:16:00但是登记了却什么也没
作者: william12tw 2019-05-17 10:18:00
不可能没过啦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20:00要是今天没三读,等于5/24同用一个法律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21:00你要去法院按铃控告啊!
过去释宪案大法官也只是宣告违宪的法律无效,应于一定期限内修正大法官没有造法的权力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25:00所以会变成行政诉讼打到死
给你两年让你立法,你还装死,不让同志直接适用民法,是要他们等多久,大法官就是知道立法会装死,才在这边补个逾期直接用民法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26:00一边说我要登记不然你违宪,一边说不给,然后每一个登记案打一次诉讼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26:00不管今天有没有三读,5/24甲甲一律都能结婚好吗!
不是脑补啊 整件事的原由就是同性恋去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 被户政事务所打枪 才有这个释宪案耶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27:00没有一律能结,会变成不给结就打诉讼,除了我大台北市
如果释宪案没办法解决到底同性恋可不可以去户政事务所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27:00只是差别另立民法或专法,然而都没立直接套用一般法=增加甲甲和百合而已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28:00可以去登记,可是有机会被刁难拒绝,然后要打诉讼,虽然99%会赢,可是也会烦死双方
所以才会有释宪文中 来不及完成立法或修法 就直接可以用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28:00我是支持都别动,直接套用就好
XD我是很想看到直接用民法啦,不过确实是结婚之后的权利义务没专法没规定,等于没有同居忠诚义务等等,蛮爽的啊,但可以结婚就是爽啊
民法的说法 因为现行民法就已经妨碍婚姻自由 又不能废止只能直接照用啊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29:00顺便解套一下,通奸罪认定松绑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29:00阿北让台北最先表态就是减少之后争议的成本支出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30:00反同的问题在于颜色跟圣经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30:00不然现在通奸罪的认定,有点扯...性器官交合才算通奸,口交.乳交都不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31:00反同要的是直接退回大法官释宪
大法官的限期修法是司法机关唯一的武器 但大多数没啥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32:00这样甲甲/百合一样无法结婚 这才是反同要的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32:00我个人是赞成同婚啦,毕竟有同性恋朋友,但对于能不能顺利通过是持悲观看法就是了
作者:
l98 (寻找属于我的星星)
2019-05-17 10:32:00一定会过的,只是看条文怎么修而已,蔡要年轻选票这必需过
在期限内修法原因 无非就是甲甲一定会跑去登记 衍生
现行系统对同婚族群来说是0分 进步到1分 你没需求当然没差啊= =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33:00空心菜要年轻,南部立委要老人票阿wwww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33:00那个要是猪公们没在期限之内立完法,有怠惰.渎职之嫌喔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34:00立委乱搞害死户政人员跟司法阿
那就等等看换批大法官会不会换解释啊 现在赖士葆是大法官吗XDDD
作者:
l98 (寻找属于我的星星)
2019-05-17 10:34:00民调有年轻选票呀XD 立委管他死活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35:00三读没过就是户政机关打诉讼打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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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35:00是没有自动列入民法这档事,确实是真的,因为法没立出来要列入什么??
作者:
Y1999 (秋雨)
2019-05-17 10:36:00你没法源依据,就是诉讼打到死,每一个登记打一次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36:00一但没三读,就直接套用一般的而已 跟异性恋一样而已
不 是婚姻关系带来的其他连动都会导致诉讼*其他的权利义务 其他权利义务就都空白的但是登记结婚这件事情就是根据那个时间就可以登记了
除非甲甲只满足于登记 但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法 必然会产生各种混乱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39:00甲甲/百合 不只满足登记而已 而是合法夫妻关系
同性婚姻带来的权利义务漏洞? 哪个党还在跳针大法官霸凌?时代力量的主张就能总结目前一些垃圾法的效果啊通过那些垃圾法只是让同性恋有两道制度可以用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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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B (曾经拥有)
2019-05-17 10:40:00像我说的 别动了!反正113位每个猪公有怠惰.渎职之嫌,法官不可能真的认为有怠惰渎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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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05-17 10:45:00啊乱就乱啊 那是立委诸公的问题
作者:
kayu (弓米弓)
2019-05-17 10:48:00DPP假装推,故意让林出来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