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1:54:06蔡英文急就章的年金改革,以法律溯及既往方式砍军公教退休俸,很明显的,蔡是想以宪法
的比例原则对抗信赖保护原则,把军公教退休金基金破产视为“紧急危难”解释,但是盲点
是,该基金破产等于国家紧急危难吗?这个等号划的起来吗?
另一方面,蔡英文的脸书又告诉大家,国家经济稳健,景气正繁荣,外国投资增加,台湾经
济表现很强健,若蔡总统说的都是真的,那国家真的有紧急危难吗?
蔡总统的竞选文宣跟年改理由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两个结论,蔡总统该如何自圆其说呢?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1:56:00军公教的新血领不到就是危难,你确定要用你的主观意识来判断吗?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1:57:00制度修改无法溯及既往,这就是问题所在
就算违宪确定,钱也不一定能拿回来,我记得有宪政的例子
现在经济好不代表潜藏负债是假的。她做错的是先破产的劳保没有明确的改革期程让公职人员觉得被针对。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1:59:00修改制度,新制度适用在施行日后退休的人身上是ok的,问题是改到之前退休的人,问题就麻烦了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1:59:00一个不合时宜的错误制度拖了30年没改,因为不溯及既往原则就可以一笔勾销吗?你确定你的宪法有及格吗?
不朔及既往“原则”,不是定律。至于原则之例外有没有违宪问题,大法官也不会只有唯一答案。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9-05-03 12:01:00跟砍七天假一样,装死到底就好,不用也不会自圆其说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02:00可以改新制度,但是适用对象是新制度施行日后退休的人,法律的施行,实体从旧,形式从新,这不是常识吗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2:03:00对啊是常识,所以建议你在去补个习,学一下"专业",别拿常识当专业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04:00看来法盲杠精出现了要怎么跟法盲谈宪法呢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2:06:00castalchen说的没错,原则的例外有无违宪由大法官解
楼主认为大法官都会认定违宪吗 还是即使大法官认定不违宪你还是坚持你比较懂?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08:00所以问题一定会回到,究竟年金破产是不是紧急危难,年金破产的理由国家是否责任或疏失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2:09:00欸欸,castalchen!你头上有两张贴纸欸,“杠精”、“法盲”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09:00例如政府拿军公教年金护盘,导致的亏损,这算谁的?
还好 乡民人人都有意见 到时候自己的意见跟大法官不一样 觉得自己最对的人也是可以坚持他的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2:13:00哇,法律专家变财经专家了,先不说国安基金每次护盘都赚饱才退(平时东投西洒才赔),你要把这两件事摆在一起,请问是何用意?
每个宪法解释都有部分不同意见书 法律的解释从来不是唯一解 会觉的某个事情只有唯一解的通常不是从法律看事情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13:00呵呵,我很期待大法官怎么解释,很想看看这个法溯及既往的先例,大法官要怎么圆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15:00毕竟世界上的先进国家,处理年金问题都没有溯及既往,大法官要自创超越世界的见解,真的要很有勇气
楼主把世界上的法律见解都读完了 ?不然怎么知道跟你想法不同是“超越世界上的法律见解”?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2:17:00我没搞错的话,转型正义是德国创的嘛?德国的法匠真自以为势,超越全世界的见解castalchen,我劝你滚回同温层吧,这里跟八卦版不欢迎你这种的我先走了,下午飞德国教训他们的法匠
每个人都可以猜一下 我猜附带警告的合宪性解释是最可能的要顾及理论跟现实 常常是这种结果
作者: jkoe 2019-05-03 12:22:00
法官不是说法律关系未终结所以是不真正朔及!是合法的喔……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5-03 12:23:00你说尚非妥适、非属不能之类的嘛?哈哈哈,突然想起解严以前很多这种XD
作者:
ab4daa (nooooooooooooooooooo)
2019-05-03 12:25:00这种自助餐式问题根本是母猪的专长 你确定要打这个吗
最近还是很多吧 看起来大法官心证是不合宪 但为了判定不合宪对国家行政财政等等冲击太大 勉强判定合宪再附加一堆建议这里应该不用写案号吧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03 12:28:00禁止的是真正溯及既往。年金或退休俸因为当事人还在领,所以是属于不真正溯及既往。要打的应该是不真正溯及既往有没有信赖利益,而不是法律禁止溯及既往有兴趣可以看释字717,仅禁止真正溯及既往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9-05-03 12:30:00腥潮流就是要搞烂台湾,让政府的统治基石军公教警消背离政府。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9-05-03 12:37:00而且她是未来会造成财政负担 又不是现在就会 所以你说的矛盾并不存在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9-05-03 12:38:00而且她一上任就年改 她也可以扯是年改后让现在经济复苏看来你要补休的课有非常多门 可悲仔
我猜结果是1所得替代率要连动费率+财务结构的改善2政府要负最后责任+法定提拨水准及亏损拨补3违反不溯既往的例外条件。让大法官会议解释很好啊,说不定连劳保都可以比照办理
作者:
awoorog ( )
2019-05-03 12:43:00所以到底支不支持年改啊? 各位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45:00年改支持啊,但是去改已经退休的人,肯定违宪,我要说的是这个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03 12:46:00已经解释过了,还是坚持肯定违宪,唉。更何况楼主肯定不是大法官,怎么能那么有把握啊XD
不支持抹黑式粗暴的年改,而且还置入“不随物价指数调整”跟“配偶分配权”,其他的年改都没有这两个,针对性太强!其他没意见!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48:00已经解释过了,大法官还会受理吗,哈哈啊,您智商还好吗一堆白痴在那边说释字717已经解释过了,如果是这样,大法官为何昨天又做出受理释宪的决议?哈哈哈,超智障觉青到底是谁教你们释字717已经解释过的?
作者:
AMADA (C1)
2019-05-03 12:51:00政客贪的钱才是国家危难
楼主: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12:53:00觉青根本看不懂,人家说717解释过了,他们就跟着附和,连最基本的逻辑观念都不懂,好可怜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03 12:53:00汤德宗大法官线上课程麻烦读一读。大法官立场并非不能改变,但是受理必然代表违宪?同一类案件不能再受理,呵呵呵
717只解释18%超过所得替代率太多,而且那部分没有立法,行政院可以衡量,并不是解释退抚基金,有错请指正!
作者:
Protian (Protian)
2019-05-03 12:55:00况且我没有说大法官已经解释过了,我是说仅禁止真正溯及既往,而且我也有说不真正溯及既往不等于无信赖利益,某人看不懂只会飙脏话,我也无法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5-03 13:00:00717的“溯及既往”的论证太过于简单理由书并没有真正的去探究国家和公务员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过目前国内学说也对于这部分仅有简略的提到公法上的勤务关系或忠诚服勤关系成立的方式是“须相对人同意之行政处分”但这也是以吴庚、陈敏为主的学说如此认为事实上 717号黄茂荣大法官的意见书对此就有不同见解年改牵涉的是老年经济安全制度(年金)和公务员法律关系不能单纯用商业年金保险的思维去看
“特别权力关系”跟“行政契约”理论可以导出完全不同的解释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5-03 13:04:00最明显的就是“破产”,基金用罄其实不会危及整体制度
如果“盲点是,该基金破产等于国家紧急危难”这论点成立,那蔡政府最该改善的是劳保农保跟渔保,因为将破产已破产,绝不会是军公教退休抚制度!
这件事套用过去任何解释都不完全一样 也不能理所当然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19-05-03 13:08:00公务员保障法和退抚新制实施,外加实务见解破除特别权力关系后,公务员和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作者: endlesskarma 2019-05-03 13:11:00
标题杀人?谁跟你违宪案
作者: enjoy (忙忙忙) 2019-05-03 13:30:00
脑子用不到的话,可以考虑器官捐赠
作者: gtcb (Pipichen) 2019-05-03 13:46:00
军公教改完就算了,小英要不要讲一下劳保怎么处理,年轻人以后领得到吗?今日不改,明日会后悔欸,小英不改劳保,将来会后悔吗?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9-05-03 15:23:00违宪是大法官说了算不服就去打行政诉讼 提释宪
也是可以受理然后717参照,不真正溯及既往,最后解释说合宪。再者,信赖保护原则里面也有因为公益原则产生的情况决定制度,信赖保护没有最大好吗然后行政法规变更的信赖保护也没有说完全不能变更,只要分阶段实施或有其他补救措施就合法理了阿..
18%的位阶跟性质和退抚基金差很大,别再拿717乱讲了!还有法律不溯既往原则是约束行政部门的,不是让行政部门拿来滥权的!各位法学专家不要再拗了!让小的这种法律门外汉瞠目结舌不已!
作者: DarkNT (纽太) 2019-05-03 16:31:00
过往年金加薪的时候也朔及既往,要不要先罚一下
作者: southes 2019-05-03 17:23:00
支持年改
作者: a4302f (KJ_Chino) 2019-05-03 17:33:00
国家经济好就要给799每个月10几万是吗?跟领22k要钱补助799 厉害啦 年金规划到破产 要人民缴税补 笑死人 看中国 退休金敢要 试试看 快去统一要退休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