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政黑民进党当家的时刻到了

楼主: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06 17:37:22
※ 引述《kero2377 (Kero)》之铭言:
: 2-13.将它板特定对象之纠纷/事物/资料带入政黑发文/推文者,经板主判定,违者水桶7天
: 事物.资料的部分 那我们要怎么认定?
: 如果我说TheoEpstein你在food版的推文好好笑 我算不算触法?
: 算 而且有人检举就是必中 只是看有没有人要搞你而已
: 事物部分 那如果你转录了他版的文章 算不算违规?
: 也算 一样有人检举就是必中 那我们版友也可以选择
: 留下纠纷 或是整条删除 因为整条板规就是让人没办法对他版友评论的空间
: 只是没人那么无聊去检举而已
: 现在主要我们就讨论这两条 要怎么处理?
这个kero2377真的不意外 板规2-13的部分
前版主AskWhat和我 已经跟你解释过至少第三遍了 你还是在胡乱扭曲....
首先参考前版主对这条板规的解释
#1SUhc2cI (HateP_Picket)
一、政黑版规二-13 补充说明:
‘将它板特定对象之纠纷/事物/资料带入政黑发文/推文者,
经板主判定,违者水桶7天。’
关键词:它版、特定对象、纠纷/事物/资料;发文/推文。
1.为免 转录/讨论/引述‘它版文章’造成违规,本条规定着
重于‘纠纷’二字。
带入与它板特定对象的‘纠纷’于本板持续纠纷,违规;
带入与它板特定对象的‘资料’于本板制造纠纷,违规。
只要于本板产生/继续纠纷,谁带入,谁就违规。
换句话说,以转录/引述/讨论它板特定对象的文章时,必须
小心,避免产生纠纷。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9-04-06 17:40:00
原来这个条文有检举失败的案例啊,果然是当事人才知
作者: Senga41 (kevin)   2019-04-06 17:41:00
幽默一下没关系吧 而且时空背景不同啊
楼主: PttObba (PTT欧巴)   2019-04-06 17:42:00
还不只一次 同条板规被kero检举失败2次 他还依然故我= =
作者: ninaman (阳光男孩)   2019-04-06 17:44:00
当事人.......XDDD
作者: fleetindark (真做假时假亦真)   2019-04-06 17:46:00
好ㄅ,当事人推 XD
作者: LouisTung (Liang)   2019-04-06 17:46:00
当事人推亲身经历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9-04-06 18:02:00
感谢经验分享
作者: ZeroArcher   2019-04-06 18:13:00
我以前都是潜水,差不多四年左右在政黑几乎是纯看文尽量不发表意见,但是直到1124选完,看了kero大才刚承认错误并宣告退出政黑,结果没过几天就跑回来酸人,而且言行中就连那么一丁点的羞愧感都没表现出来,当下我就觉得这真的很了不起,我也想学习这种勇气,所以就开始表达意见了,真的是要感谢kero大
作者: bolide77 (ptt线上游戏)   2019-04-06 19:19:00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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