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rin (Cook)》之铭言:
: 关于粮食管理法第七条农粮署有渎职吗?!
: 粮食应准许自由输出、输入。但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得予限制;其限制
: 种类、数量、地区、期限、条件及方式,由主管机关公告之。
: 前项公告限制输出、输入之粮食,其输出、输入前,应征得主管机关之同
: 意。
: 稻米及米食制品之输入,在海关进口税则所定配额数量内,得由主管机关
: 输入,或依主管机关订定之一定比率,由具有粮商资格之出进口厂商输入
: 。
: 农粮署到底有没有做好该做的?!
: 农粮署如何提出完整的资料而非选择性的资料?!
如果你还不懂,现在到底发生什么事
我就我目前看到的资料还有法条,粗浅的帮大家白话解释一下发生什么事
粮食管理法第七条
粮食应准许自由输出、输入。但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得予限制
什么叫得,在法律上的白话文,叫做"可以"
你可以做,你也可以不做,没有规定你非做不可,也没有规定你做了就违法
所以,台湾是可以基于国家安全的理由,去限制粮食的进出口
接下来,重点来了,在该条文的后半句。这一定要一起看
其限制种类、数量、地区、期限、条件及方式,由主管机关公告之。
所以说,大家如果有看昨天的关键时刻,应该可以知道
我们在民国107年1月12日之前
我们是有“台湾稻米输往大陆地区出口管理规范”的
而在该日被农委会废止之后
我国的稻米出口中国就没有任何限制
所以大家才会看到那个图表,在2018年开始我国对中国的输出稻米量暴增
最后我们来看该条文第三句,这也是这次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前项公告限制输出、输入之粮食,其输出、输入前,应征得主管机关之同意。
再白话解释一下,什么叫应
应就是必须,你必须而且一定要,如果没做,就是违法
所以我们来看“应征得主管机关之同意”这句,的确好像卖到那农粮署的确要知道
问题在这第三句的开头"前项公告"
也就是说在107年1月12日之前,我们有“台湾稻米输往大陆地区出口管理规范”的时候
稻米的确是被限制输出入的粮食,此时的确要征得主管机关的同意
但是被拔掉之后,农粮署就不再有权去做审核
所以这整件事,农粮署我目前看来,完完全全没有说谎
但是有个非常大的问题,那就是避重就轻
林佳新跟好油等人,可能是农民出身,所以没办法一下就抓住最关键的点
照目前法规看来
能不能卖稻米到中国 -> 可以
需不需要主管机关同意 -> 不用
但是最重要的问题
为什么突然“台湾稻米输往大陆地区出口管理规范”就被废止了,理由为何?
这之后才是后面延伸的问题
被废止之后号称公开透明的第六第七标事后却又以时间届满为由下架
事情是否如佳新好油所说,时间金额等都查的到,偏偏就是独漏得标厂商
号称是准备被淘汰的公粮,结果拿出去卖的却是一年期的稻作
如果今天这个管理规范没被废止,后面这些问题都不会有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民进党政府做出这个举动
是不是真的为了要让特定厂商能够转卖公粮图利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