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铨叙部91.2.7部法一字第0912107038号书函
: “非常态性”写稿不是兼职
: “常态性”就是兼职
: 单从新闻呈现的事实来看
: 应该是违法兼职无误
: 当然也可能一篇稿子拿几百万啦XD
: 不过比较严重的问题是有没有逃漏税
: 逃漏税会被抓去关的
感谢提供铨叙部函释,但我看了一下该函释见解:
铨敍部 91 年 2 月 7 日部法一字第 0912107038 号书函
依法务部之说明,某甲与某公司所签买卖合约书宜属民法所定之承揽契约。经
再详慎衡酌相关规定并就该合约观之,其事先签订长达 5 年之合约,约定某甲
须于该期间内完成一定之工程纪录片,并于完成后交付该公司以获取报酬,故
某甲虽据称系利用公余时间拍摄摄影著作(即工程纪录片),然其实质上系依
约替该公司执行拍摄工程纪录片工作之业务,与公务人员兼课及撰写文字之情
形显有不同,类此行为若不予以禁止,公务人员竞相为之,除易造成公私分际
混淆及利益输送外,亦不为社会大众所认许,应加强宣导予以劝止,以免严重
影响政府机关形象。
看起来应该是指若公务员有跟报社签约,
约定一定期间内固定邀稿登稿,并给予一定稿费,
确实有被认定是违法兼职的可能性,
但如果没有签约纯粹是有投才登的情况呢?
似乎跟本号函释解释对象有一点不一样。
话说这篇新闻是今天自由的头版头呢!看来独派真的是吃了秤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