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劳基法修法是不是都忘了?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0:44:09
就讲一个啦
上次修恶以后有一个是这样的
"雇主要求加班 可以给劳工用补休抵加班 最低1:1的比例 但须经过劳工同意"
这条放到现实变怎样呢
"某些雇主要求劳工加班 然后规定一律只能补休 不能拿加班费"
对 一定有守规矩的
但是不守规矩的有这条就更不守规矩
而且我保证有很多劳工根本搞不清楚这点
以为雇主这样规定就只能遵守
不然就是明明知道雇主这样不对 但是为了工作只好吞下去
敢跟雇主说"我加班就是要拿加班费 不要让我补修" 有多少?
这个之前公视就有专题再讲了
现在有人想带风向说别人带风向? 想说劳基法修法修很好喔?
我胚
作者: Xulture (天使的赠礼)   2018-08-30 20:46:00
而且那时候DPP用假民调说很多人想拿加倍费 居然还搞出这
作者: pico80286 (pico)   2018-08-30 20:46:00
问题是不守法就不用讨论法了,谢谢
作者: pico80286 (pico)   2018-08-30 20:47:00
是有人想拿钱啊怀疑喔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8-08-30 20:47:00
DPP一直说没修恶 结果DPP党工被爆续用一例一休的劳动条件 DPP:优于现行劳基法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0:48:00
这种灰色模糊地带 劳工向来势弱 根本不该订这种法让雇主有空子钻
作者: asiraaa (two)   2018-08-30 20:48:00
还我7天假 其他别废话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8-08-30 20:49:00
当初陈雄文版时 也有不少拿不守法的案例反陈雄文版
作者: pico80286 (pico)   2018-08-30 20:51:00
如果有人认为台北劳动环境很好,那表示问题跟法本身没关系,台北市也只能依法行事,难道台北市能超法规行事吗?大哥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0:52:00
法是必须要有实务上的考量跟根据去订立的没有考量执行下去 实务上会有什么灰色漏洞就会变成这样法也许没有问题 但是实际执行上会有
作者: aaa11334 (aaa11334)   2018-08-30 20:53:00
连台大医院都不遵守了 私人的更不用说了..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0:53:00
这代表一开始思虑不周 不然就是故意放漏洞让人利用
作者: pico80286 (pico)   2018-08-30 20:54:00
那你要讨论的不是法律,是别的问题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0:55:00
法律跟实务订立本来就有关联不然为什么会有什么恶法亦法的说法
作者: pico80286 (pico)   2018-08-30 20:55:00
那好吧,台北市劳动也是垃圾,我下去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8-08-30 20:56:00
结果蒋万安提出年度结算 DPP挡掉还带风向这案是蒋万安提出的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0:56:00
这是你最开始订就有问题 订了以后恶法亦法 还是要配合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8-08-30 20:59:00
而且旧有规定没订换算比例 DPP订死1:1 对劳工最差的比例
作者: Tosca (hi)   2018-08-30 21:00:00
我觉得修成这样也很智障 是真的这么怕劳工过劳???结果现在劳工变穷死不是过劳死XD想要休假的给他休 想要拿加班费的给他拿嘛 不是该这样我还是要重申 所有行业加班费都有给 早就没有低薪问题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1:04:00
比例没有订死 只是说最低不能低于1:1但是你订出来其实 那就是大家都会用的比例会订给1:1.5 之类的都是佛心公司 看不见摸不到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8-08-30 21:10:00
其实写出来就等于订死 最先释文没写出来 业界有1:1 也有1:1.5 蒋提出法制化 订1:1.5 年度结算 DPP就改1:1没年度结算然后一开始还辩说是蒋提案 蒋确实是提案 但DPP硬是改烂年度结算部分后来也因为舆论压力 才改有限时结算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8-08-30 21:13:00
"所有行业加班费都有给"问题就是有资方不爽给不想给只想凹然后你还开个后洞给人家,垃圾
作者: Tosca (hi)   2018-08-30 21:15:00
加班费不落实劳基法在怎么修都是没意义的应该给劳工局权限可以扣押顾主或公司财产之类的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1:15:00
落实是一回事 那是执行层面问题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8-08-30 21:16:00
蒋的1:1.5也不是最佳 释文时代 比较佛的有给到1:2
作者: Tosca (hi)   2018-08-30 21:16:00
你这种文组思维是很不负责任的 难怪柯文哲都看不起法律人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1:16:00
22k为什么被骂 因为不该订的东西订出来最好啦XDDD 这跟文组 法律人什么屁关系XD
作者: Tosca (hi)   2018-08-30 21:17:00
加班费有给 怎么会低薪 不解决加班费不给 低薪当然无解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8-08-30 21:17:00
那是另一个问题 我说了不要混为一谈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8-08-30 21:19:00
22k 只能说鸡婆反挨骂 看看当时国外新鲜人45%失业率有能力的确实有受害 但更多的不是失业就是拿18k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不是政府怕劳工过劳,也不是劳工怕自己过劳,是争取劳权的怕劳工过劳uber司机一天开10-12小时是常态,一天开16小时的也不少可以自己控制工时的都不怕自己过劳了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8-08-30 21:59:00
笑死人,那怎么不看看先进国家的工时,人家还主动争取更少工时呢,台湾多少年了还在原地踏步甚至输给东南亚国家,丢脸喔薪资没什么成长,工时又多,这样还护航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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