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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讯社
2018年8月月7日 下午 03:18
(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7日电)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今天认定救国团为国
民党附随组织,救国团成立至今资产新台币56.1亿元,全面冻结。目前15家
青年活动中心等营运,未来都必须向党产会申报财产。
党产会决议认定社团法人中国青年救国团(救国团)为社团法人中国国
民党(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党产会主委林?正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
林?正说,因救国团庞大的营业项目涉及众多消费者及员工权益,党产会拟
邀请救国团于明天尽速派员至党产会讨论协商后续事宜,会在影响最小的情
况下,依法许可救国团的营运支出。
林?正强调,救国团一手为国民党主导,救国团第一任主任为蒋经国。林?正
引用当年国民党书面的一段话指出,蒋中正过去曾听取蒋经国的报告,蒋中
正致词表示,救国团是国防部所属单位之一。以此,印证救国团与国民党的
关系匪浅。
他强调,从救国团的人事、业务、财务看来,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
林?正说,救国团遭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之后,资产56.1亿元,将全面遭冻
结,禁止处分。
党产会调查,救国团从民国41年成立至今,资产累积已达56.1亿元,包括现金
等流动资产9.7亿元、基金及投资21.7亿元、固定资产24.1亿元及其他资
产0.6亿元。
此外,救国团多角化营业活动及名下不动产遍及全台,依据106年度财报资料
,救国团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别为青年活动中心共15家,营业收入6.8亿元;
国民运动中心共13家,营业收入8.8亿元;立案补习班共62家,营业收
入10.9亿元。
未来,救国团应依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第8条第5项在4个
月内向党产会申报财产;依党产条例第5条及第9条第1、2项规定,其名下之财
产,原则禁止处分。若有符合本条例所称之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
应于处分后3个月内制作清册报党产会备查,倘有其他资金动用或财产处分之
需要,可依党产会许可要件办法申请动用。(编辑:陈永昌)1070807
心得与感想
政党的党产
取得过程要合乎公平正义
而不是疑似不清不白
请有权针对本案进行调查的相关单位或人士
能针对人证 事证 物证 会议纪录 财务报表 录音带 录影带 政商关系
相关干部及其亲属或朋友的国内外相关资金帐户进行调查
以便厘清事实真相
该办就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