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Dfor2010 (116)》之铭言:
: 台大(台湾大学) 的 "长兴" & "太子" 学生宿舍
: 它们两栋在使用执照上面就是写 教育设施(寄宿住宅) 括号写寄宿住宅
: 所以 教育设施&寄宿住宅 是可以共存的
教育设施 跟 寄宿住宅 可以共存阿 但你要看它的使用分区在哪里啊
台大长兴跟太子学生宿舍那块 请问是住二区啊 我敢保证不是吧
应该是住三或住四区 甚至是文教区吧 本来就是可以做寄宿住宅阿
如果那块是台大的地 那更可能是文教区了
文教区附条件使用可以做 寄宿舍 你要我找法律给你看吗?
在那边竹刀装菜刀 拿来台大学生宿舍来凹说 他使照这样写 说两者可以并存
是的 两个可以并存 因为两者并存都合法的情况下才可以并存好吗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10130020000200-1000722
在文教区内得为下列规定之使用:
一 允许使用
(二)第五组:教育设施。
二 附条件允许使用
(二)第三组:寄宿住宅。
懂为什么台大太子宿舍上面写 教育设施 又写 寄宿住宅了吗....
要解套就修法啦 自治条例而已 拜托 国民党在台北市议会可是多数耶
要修个自治条例帮侯友宜解套很难吗 而且这才能一劳永逸阿
其实只要修法 开放住二分区使用可以做寄宿舍 不就解决了
不过后续发生的问题 国民党也要自己承担就是了 整天都想特案办理
难怪一堆人整天都在违法 觉得自己是特案 然后要人就地合法
久而久之 违法的事情就被当作是理所当然 真是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