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规清楚/教授兼职独董 需签产学合作再

楼主: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8-05-06 00:05:13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504/1347298/
苹果日报
管中闵独董争议 台大声明:依本校通例非违法兼职
出版时间:2018/05/04 14:32
教育部上周五以台大遴委与被推荐人有重大利益未回避的适法性疑虑,驳回中研院院士管
中闵的台大校长聘任案。对于管中闵兼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的问题,台大稍早发出431
字的声明,指学校教师兼任独立董事须循校内程序办理,在完备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
业期,故同意溯自独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系属通例,教师得于“经核准之兼职期间”至
营利事业兼职,依本校通例并非违法兼职。(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台湾大学声明如下
07年5月4日
有关本校专任教师兼职营利事业机构或团体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加速产学合作契约之签订,本校于105年间修正“非兼任行政主管职务之专任教师任职
或兼职营利事业机构或团体准则”及教师兼职流程,但修正前后,教师兼职营利事业机构
均经系、院、教务处、人事室及研发处审核,并经校长核准,且正式发文核准教师得兼职
之期间与“产学合作契约及学术回馈金契约之有效期间”一致。
一、依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规定,专任教师兼任营利事业之独立董事,其
前提为该营利事业与学校间具有产学合作关系,兼职期间超过半年者,学校应与教师兼职
机构订定学术回馈金契约。爰教师“经核准之兼职期间”与“产学合作契约及学术回馈金
契约之有效期间”一致。
二、学校教师兼任独立董事须循校内程序办理,在完备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业期,故
同意溯自独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系属通例,教师得于“经核准之兼职期间”至营利事业
兼职,依本校通例并非违法兼职。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06/06-022.pdf
国立台湾大学非兼任行政主管职务之专任教师任职或兼职营
利事业机构或团体准则
第四条
依本准则申请至营利事业任职或兼职之教师,应经所属系(科、所、学
位学程、室、中心)务会议通过;休假期间申请兼职者,并应经系(科、
所、学位学程、室、中心)教评会通过。
任职或兼职六个月以上,或未满六个月期满延长超过六个月以上者,
应由本校与教师兼职机构订定契约,约定收取学术回馈金。学术回馈
金之收取与分配办法另定之。
前二项教师,均应经本校核准后始得任职或兼职。又于期满续兼或兼
职职务异动时,应重行申请。
==
"未签妥产学合作契约就上任,即违法。" 找不到这句话 = =
"修订后的兼职办法规定得很清楚,收到校方同意函才能就任,不能追溯,
追溯就违法" 一样,找不到这句话。
==
https://upload.cc/i1/2018/05/05/sWfO8m.jpg
国立台湾大学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兼任非政府机关职务签办表
点进去之后
https://upload.cc/i1/2018/05/05/7P0Lwj.jpg
对不起,这边完全没说,要签了产学合作契约等才能就任。
里面的确有 "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应经本校书面同意,始得于校外兼职"
但完全没说是要产学合作契约签完才能上任之字句,
所以一定要签妥产学合作契约才能上任,到底是哪蹦出来的理论?
产学合作契约摆明就台哥大跟台大之间的事,是关管中闵屁事啊?
※ 引述《oftisa (oo)》之铭言:
: 自由
: 新规清楚/教授兼职独董 需签产学合作再上任
: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97674
: 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在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经台湾大哥大董事会通过成为独董,却在
: 十月二日才获台大同意。国民党立委认为,只要经股东会决议就有效。金管会主委顾立雄
: 表示,管中闵是专任教授,兼职须符合相关规定,应获台大同意后才能执行职务。
: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变更议程,邀金管会说明管中闵教授选任台湾大独董适法性及出席薪
: 酬委员会有无利益回避疑义。
: 顾立雄:管独董年薪千万
: 顾立雄答复立委,专任教育人员要兼职独董,要符合“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以及台大相关
: 规定、同意函文;他更指出,兼职独董若尚未获台大同意,就不该参与董事会决议;若在
: 台大签署产学协议前就执行职务,恐违反公司治理原则。他也表示,管中闵在台湾大独董
: 年薪一千万出头。
: 教育部长吴茂昆昨也至立院教文委员会列席审查“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草案”,但遭国
: 民党立委杯葛,审查法案过程中,几乎只能枯坐,惨遭“禁言”。吴茂昆接受媒体访问时
: 强调,教育部是针对台大遴选过程有质疑,怎么会叫“拔管”?
: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则说明,台大在二○一七年十月二日开始受理校长遴选申请,但管中闵
: 没揭露担任独董资讯。教育部要求台大重新遴选的决议,并不算行政处分,无法对此提出
: 行政救济。
: 初步统计,台大有一百四十位教授在企业兼职,教育部表示,其中约有七成是先上任,后
: 补正式函可及签约,但据教育部和法务部认定,台大的方便条款已在一○五年一月廿一日
: 废除,之后台大教授若兼职,未签妥产学合作契约就上任,即违法。
: 此外,有报导指出科技部长陈良基认同先偷跑再就职独董。陈良基澄清表示报导错误,他
: 任职台大电机系教授期间,兼任独立董事适用旧法规,有依照规定拿到校方同意函,台大
: 修订办法后,就要依照目前法令。台大电机系教授陈炳辉则强调,修订后的兼职办法规定
: 得很清楚, 收到校方同意函才能就任,不能追溯,追溯就违法。
: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06 00:14:00
作者: plutox (网络上的芳邻)   2018-05-06 00:18:00
记者抄新闻还抄到错的...这不是跟八卦版懒人包(造谣包)被打脸那篇一样吗?
楼主: YumingHuang (痴肥绝对)   2018-05-06 00:21:00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3121006真有问题出问题的是台大,而不是管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6 01:41:00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persadm/table1/120031.doc国立台湾大学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兼任非政府机关职务签办表讲 管中闵违法兼职 或讲 校长违法签可 的人 有去提告吗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8-05-06 08:30:00
所以查完了,管可以上任了吗?可以上法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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