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规清楚/教授兼职独董 需签产学合作再

楼主: oftisa (oo)   2018-05-05 23:38:32
自由
新规清楚/教授兼职独董 需签产学合作再上任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97674
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在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经台湾大哥大董事会通过成为独董,却在
十月二日才获台大同意。国民党立委认为,只要经股东会决议就有效。金管会主委顾立雄
表示,管中闵是专任教授,兼职须符合相关规定,应获台大同意后才能执行职务。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变更议程,邀金管会说明管中闵教授选任台湾大独董适法性及出席薪
酬委员会有无利益回避疑义。
顾立雄:管独董年薪千万
顾立雄答复立委,专任教育人员要兼职独董,要符合“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以及台大相关
规定、同意函文;他更指出,兼职独董若尚未获台大同意,就不该参与董事会决议;若在
台大签署产学协议前就执行职务,恐违反公司治理原则。他也表示,管中闵在台湾大独董
年薪一千万出头。
教育部长吴茂昆昨也至立院教文委员会列席审查“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草案”,但遭国
民党立委杯葛,审查法案过程中,几乎只能枯坐,惨遭“禁言”。吴茂昆接受媒体访问时
强调,教育部是针对台大遴选过程有质疑,怎么会叫“拔管”?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则说明,台大在二○一七年十月二日开始受理校长遴选申请,但管中闵
没揭露担任独董资讯。教育部要求台大重新遴选的决议,并不算行政处分,无法对此提出
行政救济。
初步统计,台大有一百四十位教授在企业兼职,教育部表示,其中约有七成是先上任,后
补正式函可及签约,但据教育部和法务部认定,台大的方便条款已在一○五年一月廿一日
废除,之后台大教授若兼职,未签妥产学合作契约就上任,即违法。
此外,有报导指出科技部长陈良基认同先偷跑再就职独董。陈良基澄清表示报导错误,他
任职台大电机系教授期间,兼任独立董事适用旧法规,有依照规定拿到校方同意函,台大
修订办法后,就要依照目前法令。台大电机系教授陈炳辉则强调,修订后的兼职办法规定
得很清楚, 收到校方同意函才能就任,不能追溯,追溯就违法。
作者: bluefox0605 (开始新生活了~)   2018-05-05 23:40:00
好啦,教育部快处分啦,不要公文生半天生不出用任用条例34条办阿
作者: plutox (网络上的芳邻)   2018-05-05 23:41:00
对,所以我主张教育部长应该先下台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5-05 23:42:00
不管啦 这都是政治迫害 政治学生滚出学校
作者: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5-05 23:46:00
条例这么清楚会发不出公文喔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8-05-05 23:50:00
发觉没法源打压就火速立法,干你娘民进党从前朝剑斩本朝官进化到未来剑斩现在的官
作者: bluefox0605 (开始新生活了~)   2018-05-05 23:54:00
支持教育部用34条办全台湾有违法兼职的教授反正台大的解释你也不看,那干脆直接处分,大家走法律程序,教育部不要龟缩了啦,快办啦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5-06 00:19:00
教育部没处罚管中闵 只有不承认他当校长全台湾违法教授除非要当校长否则也跟管中闵一样没事你有看到管除了不能当校长外 还有被处罚什么吗其实就是特别费翻版
作者: ap9292   2018-05-06 00:22:00
不承认就是处罚,少说废话公文快下来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8-05-06 00:22:00
管没问题啊,这篇拿错误的法条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5-06 00:22:00
2006打马的特别费 结果DPP也一堆特别费问题
作者: wasely   2018-05-06 00:23:00
新规清楚!!!新规...拿不出来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8-05-06 00:23:00
就这篇而言,管不就违反新规了吗?那没处分吗?阿~不是新规~是2016/1/21规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5-06 00:23:00
所以其他违法教授没当校长 不会有事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8-05-06 00:24:00
其它也没问题通通没问题
作者: qweasd951 (ya)   2018-05-06 00:33:00
就往前追朔了 你现在才提出来管当然没有问题是看不懂中文吗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8-05-06 00:34:00
有犯法就打官司别再托托拉拉了 很烦论文 大陆兼课 独懂 现在最新是利益回避妈的就上法院啊 理由换来换去 烦不烦啊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8-05-06 00:36:00
总算找到违法了~那要上法院了没有呢?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8-05-06 00:36:00
这种党还有人支持的下去真是可拨分明就是自己想卡管 还能讲的义正言词 真他妈扯
作者: iphone15 (JeanValjean)   2018-05-06 00:50:00
105.1.21的法在哪?拿出来看看而且为何是教育部、法务部认定 不是台大认定
作者: soniccsie (心机)   2018-05-06 00:54:00
朔及既往 本身就违宪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8-05-06 00:58:00
都几个月了,真的找得到什么公文,潘文忠就不会把自己卡掉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5-06 01:28:00
麻烦请 找出必须产学合作签约后才能兼职的法条以及 同意涵不得追朔的法条新规既然清楚 麻烦贴出来
作者: spector66 (天气预报)   2018-05-06 06:29:00
教育部说查无不法捏
作者: CHREIA (台湾海峡的风)   2018-05-06 09:23:00
教育部怎么发公文?这个是会名留史册的耶当然,我们无法想像政府的下限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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