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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清楚/教授兼职独董 需签产学合作再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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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在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经台湾大哥大董事会通过成为独董,却在
十月二日才获台大同意。国民党立委认为,只要经股东会决议就有效。金管会主委顾立雄
表示,管中闵是专任教授,兼职须符合相关规定,应获台大同意后才能执行职务。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变更议程,邀金管会说明管中闵教授选任台湾大独董适法性及出席薪
酬委员会有无利益回避疑义。
顾立雄:管独董年薪千万
顾立雄答复立委,专任教育人员要兼职独董,要符合“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以及台大相关
规定、同意函文;他更指出,兼职独董若尚未获台大同意,就不该参与董事会决议;若在
台大签署产学协议前就执行职务,恐违反公司治理原则。他也表示,管中闵在台湾大独董
年薪一千万出头。
教育部长吴茂昆昨也至立院教文委员会列席审查“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正草案”,但遭国
民党立委杯葛,审查法案过程中,几乎只能枯坐,惨遭“禁言”。吴茂昆接受媒体访问时
强调,教育部是针对台大遴选过程有质疑,怎么会叫“拔管”?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则说明,台大在二○一七年十月二日开始受理校长遴选申请,但管中闵
没揭露担任独董资讯。教育部要求台大重新遴选的决议,并不算行政处分,无法对此提出
行政救济。
初步统计,台大有一百四十位教授在企业兼职,教育部表示,其中约有七成是先上任,后
补正式函可及签约,但据教育部和法务部认定,台大的方便条款已在一○五年一月廿一日
废除,之后台大教授若兼职,未签妥产学合作契约就上任,即违法。
此外,有报导指出科技部长陈良基认同先偷跑再就职独董。陈良基澄清表示报导错误,他
任职台大电机系教授期间,兼任独立董事适用旧法规,有依照规定拿到校方同意函,台大
修订办法后,就要依照目前法令。台大电机系教授陈炳辉则强调,修订后的兼职办法规定
得很清楚, 收到校方同意函才能就任,不能追溯,追溯就违法。